公佈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考試通告(考試編號:1/CPAS/2023)
根據第5/2019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及第1/2022號行政法規《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考試及持續進修》的規定,以及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的決議。社專會將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二日(星期六)舉行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考試。考試舉行的時間及地點將公佈於社專會網頁,以及通知合資格的報考人。
有關資格認可考試通告(考試編號:1/CPAS/2023),請瀏覽2023年5月10日特區政府公報:
https://bo.io.gov.mo/bo/ii/2023/19/avisosoficiais_cn.asp#cpas
應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邀請,國際社會工作學院協會主席Annamaria Campanini教授於2023年5月4日至7日訪問澳門。
在社專會主席潘志明陪同下,Annamaria Campanini教授分別拜訪了澳門城市大學、聖若瑟大學及澳門理工大學,由校方領導親切接見,彼此就社會工作教育發展及專業資格制度等交換意見,以開拓社工教育等領域的協作。
Annamaria Campanini教授在國際社會工作教育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訪澳期間,她也就當代全球社會工作教育的質量保證問題與標準發表專題演講,應邀出席包括社專會成員、社會工作者、三間大學的社會工作課程導師,以及社工研究生等。
社專會透過今次訪問安排,促進本澳社工教育及服務與國際社會工作學院協會的交流。該協會是全球社會工作學校、其他高等教育社會工作教育項目和社會工作教育者的協會,旨在促進全世界社會工作教育的發展,制定提高社會工作教育質量的標準,鼓勵國際交流,提供分享社會工作研究和獎學金的論壇,並通過政策和宣傳活動促進人權和社會發展。該協會更具有聯合國諮商地位,並作為非政府組織參與聯合國在日內瓦、維也納和紐約的活動。
潘志明主席向來賓致送紀念品
社專會成員與來賓合照
(完)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於3月21日在何黎婉華庇道演藝劇院舉辦 "讓「你」被聽見" 座談會,為2023年世界社工日系列活動拉開序幕。座談會由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社會工作部趙河清副部長、社會工作局許華寶代局長、社專會潘志明主席及承辦今年系列活動的澳門利民會蔡嘉敏主席,以及服務使用者代表聯合主持開幕。出席本次座談會的還有社專會全體成員、公共部門、專業團體及民間社會服務機構同工,以及來自高等院校社工課程師生等約450人。
為響應今年國際社會工作者聯合會以《通過聯合社會行動尊重多樣性》(Respecting diversity through joint social action)作為主題,除了當日的座談會,系列活動將於3月25日舉辦 “讓「你」被看見”的機構參觀活動,讓社會大眾認識不同社會服務及對象,並聽見及看見他們的需要。
社工局許華寶代局長致辭時感謝各社會服務機構在疫情期間作出的貢獻和辛勞,特區政府協同社會服務機構積極回應各種社會問題,社工專業的服務模式變得較以往更靈活、更多元、更切合社會需要。她勉勵社工同工勇於抓緊機遇,積極面對挑戰,充實自己,以更廣闊和更宏觀的視野,多認識澳門、國家以至世界的變化,以社工專業服務市民,回應社會的冀望,增進民生福祉。
社專會潘志明主席呼籲社會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透過今年社工日的主題,關注和及時發現社會上各類隱蔽個案的服務需要,運用社工專業和社區資源,提供服務,更讓不同的服務使用者能夠發揮其自身力量和優點,體現自我價值,回饋社會,達至助人自助的目的。他感謝各界對社專會工作的支持,期望優化和協同社工專業持續進修的機制,使專業化工作得到社會更大認同,服務社會。
座談會分別透過服務使用者的影片及親身分享,分享自身對社會服務的感受和得著,並邀請社工教育學者,以及從事更生、智障人士等服務的專業人員介紹不同服務使用者的特性和需要,探討透過不同層面的社會政策和多元化的社區資源,發掘潛在個案,協助他們實現助人自助。今次主講嘉賓包括懲教管理局麥金嬋職務主管、澳門城市大學張東航助理教授,以及澳門社會工作者聯合會嚴家威副監事長。
世界社工日系列活動由社專會主辦,社會工作局支持,澳門利民會承辦。當日出席嘉賓包括協辦單位代表澳門醫務社會工作專業協會尹偉儀會長、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吳婉瑩理事長、澳門社會工作者聯合會張婉思理事長、澳門社會工作者工會馮萌慧會長、澳門理工大學李雁蓮副校長,以及澳門城市大學孔繁清副校長。
全場大合照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主辦
澳門利民會承辦
國際社會工作聯會(IFSW)將每年三月第三個星期二定為 “世界社工日”,為各地社會工作者所作的貢獻致意,亦讓世界各地的社工及相關人士凝聚一起,並希望藉此喚醒社會大眾對社會事務的關注。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聯同澳門利民會、澳門醫務社會工作專業協會、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澳門社會工作者聯合會、澳門社會工作者工會、澳門理工大學、澳門城市大學於 3 月期間共同舉辦 "讓「你」被聽見" 座談會以及"讓「你」被看見"機構參觀活動。舉行活動如下:
(系列活動一) |
於三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下午二時半至五時半假座何黎婉華庇道演藝劇院,舉行“讓『你』被聽見”座談會,會上將邀請嘉賓分享,目的是讓參加者「聽聽」服務使用者的多樣化需要及多樣化服務的提供狀況,同時能讓大眾增加對社會工作專業的認識。 |
(系列活動二) |
於三月二十五日(星期六)安排名為“讓『你』被看見”機構參觀活動,讓大眾「看看」多樣化的社會服務環境,藉以瞭解社會工作專業以及不同目前社會服務對象的多樣性(詳情請經以下連結或二維碼進入報名資訊參閱)。 |
歡迎業界同工及有興趣人士參加,報名請按以下連結 http://bit.ly/3ERLIM4 或掃瞄以下二維碼,截止報名日期至 3 月 17 日(星期五)。是次座談會的時數將被納入為社工專業持續進修活動確認時數內。
活動查詢請致電:28575010 或與活動籌備小組成員黃小姐(電話:28482342)聯絡。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於2023年1月19日召開本年度第一次全體大會,由潘志明主席主持。
會議上,全體成員審議了一批資格認可的申請個案,以及分別由社工個人和培訓實體提交的持續進修的活動時數認可申請。經大會討論和檢視有關目前的持續進修時數計算規定和審議機制後,一致認為有需要對活動分類和時數計算等內容作出評審優化,並交由“持續進修專責小組”跟進,以便向大會提供優化方案。
會議討論了“認可考試籌備專責小組”所提交的社工專業認可考試安排的考試指南,有關考試安排資訊預計下月(2月內)於本網頁內公佈。
同時,為慶祝今年3月21日“世界社工日”,社專會將於當日舉辦專題座談會,並組織社工參觀本澳社會服務機構作專業交流。活動由澳門利民會承辦,並邀請本澳社工專業團體及大專院校社工課程代表參與協辦。有關活動詳情稍後公佈,歡迎業界同工參與。
會議也邀請社會工作局專業發展及計劃處梁嘉輝處長出席,介紹正進行的“社工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系統”優化工作。優化現有帳戶及新申請人辦理和查詢社工資格認可及註冊,以及持續進修的時數確認等服務流程。
出席本次全體會議的成員包括主席潘志明,委員王翠華、劉秉權、盧子健、陸珍妮、吳婉瑩、林敏芝、何嘉欣、李鴻樞、蘇景楊,以及楊淑莊。
全體成員出席會議
(完)
根據第70/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第二屆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成員,並於2022年10月24日生效,成員任期三年。
2022年11月11日,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召開新一屆成員的首次全體會議,由潘志明主席主持。
全體會議開始前,社會工作局韓衛局長、許華寶副局長及鄧潔芳廳長應邀與全體成員會面。韓局長感謝大家在不同服務領域中,積極推動和落實社工專業制度。他同時讚揚本澳社工在新冠病毒疫情下堅守崗位,發揮專業精神,關懷社會不同群體因新冠疫情所受到的種種困擾,尤其是致力與不同專業領域的合作,協助和支援弱勢人士,共同面對疫情。他表示社會工作局與社專會繼續保持緊密協作,並相信在社專會潘志明主席的帶領下,透過全體成員的共同努力,社工專業將不斷發展和壯大,使之在助人過程中發揮重要力量和作用。潘志明主席亦感謝社會工作局一直以來對社專會的支持,有助推進社工專業的發展。
在全體會議上,成員聽取了有關社專會的工作介紹,並認同社專會在現有的工作基礎上,繼續執行及落實已開展的任務。會議也通過了對社專會內部規章的修訂,並委任各專責小組協調員及成員,包括“資格認可專責小組”、“持續進修專責小組”、“專業發展及倫理操守專責小組”。此外,為籌備2023年4月2日生效的社工專業認可考試,將由“認可考試籌備專責小組”跟進有關社工專業認可考試指南編製,以及籌備典試委員會等的工作,並預計明年首季公佈有關認可考試的試題範疇、考試大綱及報考程序等安排。
新一屆社專會將積極促進有效溝通,搜集及聆聽社工業界的意見,繼續推動社專會履行社工專業發展和維護服務使用者福祉的使命。
出席本次全體會議的成員包括主席潘志明,委員王翠華、劉秉權、盧子健、陸珍妮、吳婉瑩、林敏芝、何嘉欣、李鴻樞、蘇景楊,以及楊淑莊。
社工局韓衛局長、許華寶副局長及鄧潔芳廳長應邀出席全體會議前的交流
第二屆社專會全體成員出席首次會議
(完)
社會工作局將於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21日期間將分別以線上/及線下的形式舉辦三場社會服務防疫系列分享會,詳細內容如下:
名稱 | 防疫系列分享會(一) | 防疫系列分享會(二) | 防疫系列分享會(三) |
日期 | 28/10/2022(星期五) | 11/11/2022(星期五) | 21/11/2022(星期一) |
時間 | 15:00─17:00 | 10:00─12:30 | 14:45─17:45 |
主題內容 |
分享社工局防疫及精準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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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何黎婉華庇道演藝劇院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社區服務大樓地下迎聚廊 | |
對象 | 社服人員/註冊社工 | 社服人員/註冊社工 | 社服人員/註冊社工 |
形式 | 線上 | 線上及線下 | 線上及線下 |
參與人數 | 上限1,000人 | 線下:100人 線上:上限1,000人 |
線下:100人 線上:上限1,000人 |
凡參與分享會的註冊社工,倘需透過社工局處理社會工作者持續進修活動進修數納入事宜,必須於參與分享會當日,留意PPT,掃描當中的QR code完成有關問卷並進行上載。
請有意報名的人士,於25/10/2022或之前透過以下連結https://forms.gle/yVHj3Fd3Sqa2VXGHA進行報名,倘有任何查詢,可致電8399 7591與社工局社工專業發展及註冊組林小姐聯絡,謝謝!
<完>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於2022年10月19日召開本屆最後一次全體會議,由潘志明主席主持。
全體會議開始前,社會工作局許華寶副局長及鄧潔芳廳長應邀與全體成員會面。許副局長感謝社專會全體成員過去三年在落實社工專業制度所作的努力和成果,為本澳社工制度的奠基作出貢獻,並充分認同社專會的工作,期望大家未來繼續支持和推動社工專業發展。社會工作局將一如既往支持和配合社專會的工作。
會議上,全體成員就專業資格認可申請及持續進修活動時數的確認作出了審議,並總結了社專會三年任期以來的工作情況。
社專會於2019年10月24日設立,成員任期三年,並隨即籌劃及開展各項社工專業發展的工作,包括經社專會通過並公佈《專業資格認可準則》、《社會工作者倫理工作守則》及《可納入持續進修的活動及時數計算規則》,經行政長官公佈第1/2022號行政法規《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考試及持續進修》。
為有效執行及落實社專會的任務,社專會設立各專責小組來對各項任務進行討論及分析,並將所得的結論、意見及建議提交社專會作考慮和議決,尤其包括資格認可專責小組、持續進修專責小組、專業倫理及操守專責小組。
資格認可專責小組負責討論及擬訂《專業資格認可準則》,至今對約2,300宗認可個案提供評審建議。為社會工作學歷中的學科內容或學時不足,而該不足為可補正的人士訂立課程補修機制,以及提供補修安排。現時,專責小組正為2023年第二季生效的認可考試制度籌備相關實施機制。
持續進修專責小組負責《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考試及持續進修》的草擬和制訂工作,討論和訂立社工參與持續進修活動的指引,推出持續進修活動機制。專責小組自第1/2022號行政法規生效至今,已處理超過2,500宗持續進修活動的內容及時數確認審議。
專業倫理及操守專責小組討論、擬訂及推廣《社會工作者倫理工作守則》,鼓勵社會服務機構建立內部動力小組,研習社工倫理,加強社工對專業倫理的意識及工作操守。為處理社工涉及違紀情況,專責小組擬訂了社工違紀個案預審機制,並已對一宗涉嫌違紀投訴向委員會提交報告。
過去三年以來,社專會共舉行了48次全體會議及140多次的不同專責小組會議,並與社會服務機構、社工專業團體及高等院校協作,舉辦專題研討會等等,這等工作對社工的專業水平及倫理的規範、以及社會工作專業發展,具一定的作用和貢獻。此外, 2022年3月經網上問卷及座談會諮詢業界同工意見後,社專會於2022年4月公佈《第二屆五名註冊社工委員的產生辦法》,在2022年5月全體會議上,順利甄選出註冊社工的10人名單,其中5名註冊社工獲委任成為第二屆委員。
會議上,亦檢討了三年任期的工作,並展望第二屆社專會可繼續落實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的宗旨,與社工業界携手協作,確保社會工作者具專業資格、持續提升社會工作者的專業能力及服務素質,以及保障服務使用者的權益。出席本次全體會議的委員包括:葉泳沁代處長、林玉珠、林敏芝、梁偉峰、何嘉欣、吳婉瑩、冼惠萍、劉秉權,以及胡杰容。
社工局許華寶副局長及鄧潔芳廳長應邀出席全體會議前的交流
<完>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5/2019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第八條第三款的規定,作出第70/2022號批示,公佈委任第二屆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成員。第二屆委員會將於2022年10月24日起生效,成員任期三年。詳情請見:https://bo.io.gov.mo/bo/ii/2022/40/despsasc_cn.asp#70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於7月11日至17日期間停止辦公。有需要人士可透過網上"社工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系統(https://www.infoswreg.ias.gov.mo/welcome)", 辦理社工專業資格認可和持續進修活動的申請事宜,以及提交相關的資料。
如有查詢,請電郵至info@cpas.gov.mo。委員會將於稍後作出跟進。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 啟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 社專會 )第二屆五名註冊社工委員的席位甄選由2022年4月4日接受註冊社工報名,並已於今日(5月6日)下午5時30分截止。
社專會共收到二十名註冊社工報名。二十名參加者共取得十一個實體和五百七十一名個人的推薦。在十一個推薦實體中,八個屬從事社會服務實體和三個屬社會工作專業實體;個人推薦中,註冊社工共五百三十六名,三十五名具社工專業資格認可。
社專會將確認參加者的甄選資格,並安排委員分別與參加者會面,以及舉行全體會議,甄選並透過議決定出最多十人的建議名單,供澳門特區政府考慮並委任當中五名擔任社專會第二屆委員。該名單中未獲委任的人士,將會列入後備名單,以供填補相關委員席位空缺時作考慮。第二屆社專會成員任期將於2022 年10月24日生效。
有關《第二屆五名註冊社工委員的產生辦法》詳細內容,請瀏覽社專會網頁 。倘有查詢或疑問,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與社專會聯絡。
<完>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 “社專會”)於2022年3月29日召開的全體大會上,通過了《第二屆五名註冊社工委員產生辦法》(下稱“產生辦法”)。
根據《產生辦法》,有意報名參與甄選的註冊社工,須同時取得二十五名註冊社工或具有社工專業資格認可之人的推薦,以及一個社會工作範疇實體的推薦。
就上述《產生辦法》的草案,於本年3月期間透過網上問卷、2場座談會及3場交流會聽取註冊社工的意見。根據社專會收回的問卷及會上現場收集到的意見回饋,所得結論為普遍認同《產生辦法》的內容及操作;而該剛通過的《產生辦法》亦已適當吸納了當中的意見。
有意提交報名的註冊社工,須於2022年5月6日下午5時30分前將報名表連同相關文件交至社專會。
《第二屆五名註冊社工委員的產生辦法》詳細內容請瀏覽社專會網頁www.cpas.gov.mo。倘有查詢或疑問,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57 5010與社專會聯絡。
<完>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 “社專會”)分別於3月16日及17日舉行兩場“協同社工專業發展"座談會。兩場座談會有來自五十多間社會服務管理實體主管及註冊社工共一百六十多人參加。
座談會由社專會主席潘志明主持,持續進修專責小組協調員林敏芝委員向出席的實體主管和社工介紹有關持續進修活動機制和處理程序,對參加者就持續進修的安排和進修內容,以及系統實務操作等提問作出詳細回應,透過大家互動交流,讓同工更加了解持續進修的相關議題。
同時,潘主席在座談會上引介將於今年10月組成第二屆社專會中關於五名註冊社工委員的“產生辧法草案”,以聽取社工意見。為此,社專會也將於3月18日至3月25日期間透過網上問卷,向註冊社工收集對於“產生辧法草案”的意見,他呼籲同工積極提出意見,以完善草案,並感謝業界對社專會的支持,使社工專業制度得以順利落實。
出席兩場座談會的分別還有社專會委員王翠華、林玉珠、梁偉峰、吳婉瑩、吳雲峰及胡杰容。
<完>
世界社工日活動 “社會工作中的「理」與「我」"座談會 新聞稿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於3月15日在何黎婉華庇道劇院舉辦“社會工作中的「理」與「我」"座談會,為2022年世界社工日系列活動拉開序幕。座談會由社會工作局許華寶副局長、社專會潘志明主席及活動籌備小組的機構代表主持開幕。 出席本次座談會的還有社專會全體委員、公共部門與民間社服機構代表,以及三間高等院校師生等約300人。
國際社會工作者聯合會將每年3月第三個星期二訂為 “世界社工日”,今年的社工日是3月15日,以“共建生態社會新世界:不讓任何人掉隊”為主題,提出了透過社工與服務的社區連結在一起,以創新的理念,與時並進,服務社群這一願景。
許華寶副局長在致詞中表示社專會在面對疫情帶來種種的困難下完成多項任務,感謝社工們在各自崗位上發揮社工專業,服務社群。潘志明主席亦感謝業界同工的支持,期望藉著系列活動推廣社工倫理,提升同工專業實踐服務。
座談會以社會工作倫理規範為主題,主講嘉賓透過探討社會工作倫理與機構、同工、服務對象及個人的關係,帶出社會工作中不同層面的倫理規範及實務工作。主講嘉賓有澳門理工大學社會工作系劉秉權課程主任、澳門城市大學社會工作系鄭俊華講師、澳門明愛林玉珠副服務總監,及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蘇文欣顧問。
2022社工日系列活動在社會工作局支持下,由社專會聯同活動籌備小組的機構共同舉辦。除座談會外,今年四至七月期間將舉辦一系列工作坊及運動日等活動,連結不同範疇的社工及社工學生,讓他們透過不同形式學習社會工作者與倫理的關係,提升及深化其專業知識、技能與態度。
本次活動開幕的主禮嘉賓還有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陳家良理事長、澳門城市大學孔繁清副校長、澳門理工大學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劉秉權課程主任、聖若瑟大學社會工作系何鍾建課程主任、澳門明愛袁志海服務總監、澳門社會工作者工會馮萌慧會長、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吳婉瑩理事長、澳門社會工作者聯合會張婉思理事長、澳門醫務社會工作專業協會冼惠萍理事,以及澳門理工大學、聖若瑟大學和城市大學學生代表周子浚、吳嘉穎和何智聰。
《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考試及持續進修》行政法規已於2022年1月17日公佈,並自公佈翌日起生效。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根據法規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於2022年2月23日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第1/2022號通告組成之附件《可納入持續進修的活動及時數計算規則》。
有關持續進修總時數計算包括“結構式”和“非結構式”類活動。“結構式"主要有學位教育、專題培訓或工作坊、學術研討及交流等。社工必須在結構式類中取得不少於31.5小時的進修時數。“非結構式"指社工透過經驗總結與分享,如以講者或作者身份進行書面或演講分享,或參與活動,非結構式類別中可計算的進修時數上限為13.5小時。社工註冊續期必須完成不少於45小時的持續進修活動。
社工申請進修時數確認時,可由“社工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系統” (www.infoswreg.ias.gov.mo/welcome)的個人帳戶,填寫已完成的進修活動。內容應有由培訓實體發出的證明,其內須載有活動名稱、舉行日期及活動時數,又或可證實已參與活動的其他證明文件或資料。倘社工參與的進修活動已由培訓實體向社專會作出預先認可,並經由培訓實體於活動完成後提交社專會作時數確認,社工無需再提交該次活動資料,培訓實體會在進修活動完成後提交社專會作時數確認後,個人可直接登錄系統查閱。
倘有意成為培訓實體應於社專會網站(www.cpas.gov.mo)下載或親臨社專會索取專用申請表,並填妥及附同所需文件,完成辦理培訓實體登記並獲社專會確認後,培訓實體將獲發網上專用帳戶,透過專用帳戶向社專會提出60日天前舉辦的持續進修活動之預先認可申請,且須於活動結束後提交完成通知及時數確認名單。
有關持續進修的類別及修讀方式、時數計算規則、申請指引,以及申請表格下載等詳情,請瀏覽社專會網站(www.cpas.gov.mo)公佈的資訊,也可致電28575010專線查詢。
特區政府制定的《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考試及持續進修》行政法規已在行政會通過,及即將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並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認可考試方面,主要規定每年至少舉行一次考試,以筆試或其他方式進行,開考通告須同時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及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 “社專會”)網站,且須列明考試內容。有關認可考試的具體措施及安排細節於日後公佈。
持續進修方面,法規訂明持續進修總時數計算包括“結構式”和“非結構式”類活動,且活動完成時間必須在社工申請續期前三年內。“結構式”指參與人可獲得專業知識或與執業相關資訊的活動,而“非結構式”主要屬由個人自主進行或參與的活動。此外,培訓實體舉辦“結構式”持續進修活動前可向社專會申請培訓活動預先認可。倘社工參與的進修活動已由培訓實體向社專會作出預先認可,並經由培訓實體於活動完成後提交社專會作時數確認,社工無需再提交該次活動資料。
該行政法規公佈後,社專會將根據法規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盡快訂定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有關持續進修的具體認可類別及修讀方式,以及時數計算規則等細則。如有意成為培訓實體,實體應於社專會網站下載及填妥專用申請表,並獲社專會確認後,發出網上專用帳戶。實體可透過帳戶提交將舉辦的進修活動,以申請預先認可,且須於活動完成後提交確認時數。
同時,社工可透過開設於“社工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系統”的帳戶向社專會提交由註冊日起已完成培訓活動的資料,或日後參與的非預先認可的持續進修活動。
有關持續進修的類別及修讀方式、時數計算規則、申請指引,以及文件下載等詳情,請公眾留意即將在社專會網站(www.cpas.gov.mo)公佈的資訊,也可致電28575010專線查詢。
社工持續進修是確保社工專業服務水平的維持與提升,社工參與持續進修,可取得和發展適合其執行專業職務及提高其專業、個人質素的能力及才幹,並更新從事職業的知識。
根據第5/2019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規定,社工的註冊續期取決於其每三年參與總時數不少於四十五小時的持續進修活動。此外,首次申請社工註冊的人士,且提出申請之日與發出專業資格認可證明書之日相距超過三年,也須具有不少於四十五小時的持續進修活動。
特區政府正就社工持續進修活動訂定補充性行政法規,預計明年初正式公佈。法規將規範舉辦持續進修活動的實體資格、社工修讀的活動類別、時數及方式等。社工可按自己所實際參加的專題培訓、工作坊、學術研討會、講座、交流、考察或走訪,或發表個人學術論文、文章、書籍,以及經驗分享或報告會等活動,向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社專會)申請作為有效的時數計算。而個人持續進修的內容應涉及以下幾方面:
1. 社會工作理論與概念
2. 社會工作實務與技巧
3. 社會服務行政與管理
4. 社會福利與政策
5. 社會工作研究
6. 社會工作與法律
7. 社會服務和應用
8. 多樣性與社會公義
9. 社會工作倫理
10. 其他 :經社專會認為適當的內容
根據法律規定,社工在三年有效的註冊期內修讀的培訓進修課程和活動,在本補充性行政法規正式生效時,均可向社專會提出作為持續進修的時數認可申請。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
“澳門社工教育"茶話會 新聞稿
社專會於6月30日下午3時舉辦“澳門社工教育"茶話會,邀請了本地三間社會工作學位課程院校的社工導師共聚一堂,就社工教育、社工專業資格認可,以及為籌備澳門日後的認可考試機制等工作進行誠懇的交流。
區志強主席首先介紹社工專業制度落實情況,並分享委員會的最新工作,他感謝社工導師一直以來對澳門社工教育及專業發展上所作的貢獻,期望大家持續關注和促進社工教育的發展。經過一年多以來的實踐,委員會在評鑑社工專業所需具備的理論知識、工作技巧和專業倫理等方面,累積了本地及外地的經驗,為籌備日後的認可考試工作提供了重要參考。會上,出席者紛紛就社工專業的發展踴躍發言,各抒意見。探討如何透過專業培育,並通過一個公平公正的認可考試機制,使日後入行的社工人員具有整全、統合和獨特的社工專業知識、技巧和價值體系,以維繫和發展專業隊伍,使之能立足於本澳不同的服務領域,適切回應和有效處理社會需求。
社工專業制度法律自去年4月2日生效以來,委員會已處理近2,000宗的專業資格認可申請,其中1,800多人已取得資格認可。根據法律規定,委員會負責制定社工專業資格認可準則、評審專業資格認可的申請、統籌認可考試、持續進修活動、制訂社工專業倫理守則,以及執行紀律程序之預審等。因此,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社工職業之人士,必須先在委員會獲得專業資格認可,並在社會工作局完成社工註冊,方可執業。認可考試將於2023年4月2日起實施,屆時申請資格認可的人士必須參加考試並取得成績及格。
當日茶話會,除了來自澳門理工學院、聖若瑟大學,以及城市大學的社工導師外,還包括委員會的全體成員。
<完>
社工局消息:《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過渡規定於4月1日結束 新聞稿
根據第5/2019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專業資格認可和註冊的過渡規定將於2021年4月1日結束。現時在私人實體以“社工”職銜執行職務的澳門居民,必須於2021年4月1日或之前向社會工作局辦理社工執業註冊。而在2021年4月2日之後,上述人士倘無辦理有關註冊而以“社工”職銜工作,可能構成現行《刑法典》所規定的“職務之僭越”,違者可被處最高兩年徒刑,或科最高240日罰金。
此外,根據第56/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自2021年4月2日起辦理社工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相關申請須繳付費用。申請人須先透過社工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系統(https://www.infoswreg.ias.gov.mo/welcome)提交相關申請,並於提交3個工作天後親身或委託他人前往社會工作局總部(澳門西墳馬路六號)繳付相應款項,具體收費可參閱上述批示。而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及社會工作局於申請人完成付款後,方進行相應的申請處理,稍後將推出網上電子繳費服務。如欲了解有關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之詳細內容,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 或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www.cpas.gov.mo。 查詢可致電專線2857 5010。
國際社工聯盟(IFSW)將每年3月第三個星期二訂為 “世界社工日”,今年的主題是“加強社會團結與全球連結”。為響應社工日主題,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與澳門理工學院社會工作學系、聖若瑟大學社會工作系、城市大學創新社會工作系、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澳門醫務社會工作專業協會、澳門社會工作者工會,以及澳門明愛共同組成籌備小組,舉辦 “疫情下的社會工作"座談會,推動社工日的系列活動,以團結社工業界,推動社工專業發展。
座談會於3月16日下午2時30分假座何黎婉華庇道劇院進行。由社工局許華寶副局長與社專會潘志明代主席聯同活動籌備小組的機構代表一起主持開幕,許副局長在致詞中表示,《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得以順利落實,感謝社專會一直以來務實跟進各項工作,以及社服界的支持和配合。她感謝社服人員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始終堅守崗位,共同對抗疫情,推出各種防疫資訊和社區支援服務,以關懷不同群體的生活困擾。潘代主席感謝業界同工的支持,使社專會順利而有序地推展各項以落實社工專業制度的措施。他表示,座談會是社工日的系列活動之一,稍後將會安排日程,拜訪本澳提供社工課程的院校,交流及探討澳門社工教育,以及與各機構與社工分享倫理守則和持續進修等的議題。期望社工積極參與,為澳門社工專業劃謀獻策。
《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自去年4月2日生效至今,社專會處理了1,800多宗的專業資格認可申請,社工局也向其中1,200多人發出了執業註冊證。
主禮開幕嘉賓還包括聖若瑟大學麥侍文校長、澳門理工學院人文及社會科學高等學校林發欽校長、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吳婉瑩理事長、城市大學創新社會工作系吳雲峰系主任、澳門醫務社會工作專業協會冼惠萍理事、澳門社會工作者工會馮萌慧會長,以及澳門理工學院、聖若瑟大學和城市大學學生代表歐峻銘、蔡達隆和林兆軒。
座談會將八間機構分兩個時段進行,分別以1)疫情期間的“服務創新與挑戰”;2)疫情期間的“精神健康與個人照料”作為主題,並由澳門理工學院社工課程導師梁啟賢博士擔任主持,各機構代表分享過去一年多來,社會工作面對的挑戰與應對策略,並總結在公共危機下的社會工作角色,以及探討社會服務創新與社會工作。座談會加強了業界互動,凝聚社工力量,共同提升服務效益。八間分享機構為澳門明愛、澳門扶康會、聖公會澳門社會服務處、菩提長者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利民會、浸信會澳門愛群社會服務處、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以及澳門婦女聯合總會。
是次與會者分別來自40多間民間社服機構、公共部門,以及三間高等院校社工師生等約220名。
第5/2019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於2020年4月2日起生效,法律內就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申請而設的過渡期將於2021年4月1日屆滿。為此,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溫馨提示如下:
1. 現職社工:凡現於私人實體以“社工”職銜執行職務的社工,必須最遲於本年4月1日提出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申請。申請人可透過親臨(青洲大馬路青洲災民中心地下)或網上(http://www.cpas.gov.mo或http://www.ias.gov.mo)同時辦理兩項申請。
(註:第5/2019號法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五款)
2. 專業資格認可:持下列學歷者,僅能最遲於本年4月1日向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提交申請;逾期提出的申請將不獲接納: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
為了加強社工專業建設的參與,繼2020年10月22日了第一輪籌備焦點小組機構協作會議後,第二輪籌備焦點小組機構協作會議亦分別於11月19及20日分三場進行,出席的實體代表包括:利民會、鮑思高青年服務網絡、澳門特殊奧運會、澳門扶康會、菩提禪院、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澳門基督教新生命團契、浸信會澳門愛群社會服務處、善牧會、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希望之源協會、救世軍喜樂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澳門防止虐待兒童會、澳門聾人協會以及鮑思高慈青營協會,15個機構共21位代表出席,會議以小組的形式更有利於意見的交流。社專會主席區志強表示,透過在機構內組織焦點小組,擴大社工專業參與。對出席是次會議的機構積極支持並致力推動焦點小組在各服務單位發揮功能,收集同工的意見及建議,加強社工專業建設深表謝意。
另外,第一輪參與的代表已在其機構內推動共30多場的焦點小組會議,覆蓋面涉及以上七個機構的500多位註冊社工,廣泛收集同工的意見及建議。同工的積極參與和回饋為完善“認可考試及持續進修”行政法規的草擬內容提供了建設性的意見,過程中也澄清了參與者對考試制度的誤解和分享實踐倫理守則的想法等。
對於“認可考試及持續進修”行政法規的草擬,以及社工專業相關發展等事宜,社專會歡迎業界同工電郵info@cpas.gov.mo提供寶貴意見。
出席會議機構代表合照 (2020.11.19上午)
出席會議機構代表合照 (2020.11.19下午)
出席會議機構代表合照 (2020.11.20下午)
為擬訂“認可考試及持續進修”行政法規而舉行的問卷調查,已於 2020年10月19日順利完成,並獲得大家踴躍回應,委員會共收集 了505份問卷。謹此,感謝業界同工的熱烈支持和參與!
委員會將邀請社會服務機構的同工分階段進行焦點小組訪談,以 廣泛接觸業界同工,進一步深入了解意見,完善“認可考試及持續 進修”行政法規的草擬內容。
-完-
第5/2019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自今年4月2日生效以來,社專會有序地推進各項專業發展的工作。
在宣傳推廣方面,透過媒體包括報章、網頁、電台、電視台、手機應用程式,以及電子社交媒體等平台,發佈相關資訊,以推廣專業制度的內容。社專會透過拜訪,拜訪約20間機構/專業團體,向其領導、主管與社工講解法律制度與認可註冊申請的要點。藉着是次拜訪,冀與社團建立有效的協作機制,讓不同階層的人員分享及關心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的事務,宣傳社專會的資訊(有關資訊可參閱本網頁其他消息)。
今年1月至以來,社專會召開了13次全體會議,進行了一系列的工作:
1. 通過並於3月18日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專業資格認可準則》及《社會工作者倫理工作守則》。
2. 審議了近1,400宗的專業資格認可申請,其中1,344人已獲登記;當中約1,000名已於社會工作局完成註冊。
3. 為2023年4月實施之“認可考試制度”籌建,進行議題研究,以及擬定 “認可考試”的補充性行政法規。
4. 籌備及擬定有關規範持續進修活動的類別、時數及修讀方式的補充性行政法規。
5. 制定違紀/違法個案的“紀律程序”原則及機制
6. 即將推展有關《社會工作者倫理工作守則》文本內容的業界交流及推廣工作。
同時,社專會轄下三個專責小組今年1月至6月期間共召開了28次專責小組,各按其職責進行了相關的工作:
資格認可專責小組
資格認可專責小組於1月至6月共舉行15次小組會議
主要工作
1. 討論並擬訂《專業資格認可準則》供全體大會審議
2. 訂立資格認可的學歷評審機制
3. 對近1,400宗的專業資格認可申請提供評審建議,供全體大會審議。
4. 討論如何建立2023年4月將實施的認可考試制度
1. 持續就專業資格認可申請提供評審建議,供全體大會審議
2. 不斷檢視資格認可的學歷評審機制
3. 規劃為建立認可考試制度所進行的專題研究
4. 討論認可考試的補充性行政法規立法的工作日程
5. 計劃於9月至10月期間舉辦社工業界交流會,蒐集持份者對構建認可考試制度的意見。
持續專業發展專責小組
持續專業發展專責小組於1月至6月共舉行7次小組會議
主要工作
跟進工作
1. 於8月期間向社會服務機構收集相關機構舉辦持續進修活動的培訓課程、工作坊、專業研討,以及論壇等資料,以供社專會作為分析資料。
2. 計劃於9月至10月期間舉辦社工業界交流會,蒐集社工對持續進修活動的意見。
3. 與業界共同籌劃持續進修活動的安排
專業倫理及操守專責小組1月至6月舉行了6次小組會議
主要工作
1. 討論及擬定《社會工作者倫理工作守則》供全體大會審議
2. 規劃及推展《社會工作者倫理工作守則》的宣教工作
3. 規劃紀律程序及相關實務工作
4. 擬定審議違紀/違法個案的原則和程序
跟進工作
1. 於8月份將向社會服務機構收集相關機構舉辦持續進修活動的培訓課程、工作坊、專業研討,以及論壇等資料,以供社專會作為分析資料。
2. 計劃於9月至10月期間舉辦社工業界交流會,蒐集社工對持續進修活動的意見。
3. 與業界共同籌劃持續進修活動的安排
社工協講解專業資格認可 澳門日報 新聞稿
時間 | 項目 |
2019.4.1 | 公佈:第5/2019號法律 |
2019.9.23 | 公佈第30/2019號行政法規 社專會組織及運作 |
2019.10.23 | 公佈委任社專會成員 |
2019.11.8至2020.4.27 | 召開了10次全體會議
並設立三個小組: 1、資格認可專責小組 2、專業倫理及操守專業小組 3、專業發展專責小組 |
2020.3.18 |
於《澳門特區公報》上刊登: 《專業資格認可準則》及《社工倫理工作守則》 |
2020.3. 防疫下的宣傳工作 |
媒體宣傳及新聞專題 走訪社團 |
2020.3.9-26 | 走訪21間擁有較多社工的社團,當中覆蓋210多間社會服務設施的810多名社工 |
2020.4.2 |
法律制度正式生效 處理專業資格認可申請 |
2020.4.9 |
全體大會首次評審及議決認可申請第一批共212名獲得認可 至4月27日今累計已有529名獲得認可 |
申請狀況 | 數目(人) |
網上開戶 | 1,157 |
已提交申請 | 789 |
通過資格認可 | 529 |
待評審 | 260 |
不通過資格認可 | 0 |
獲資格認可者取得學歷之地區 | 數目(人) |
中國澳門 | 428 |
中國香港 | 5 |
中國內地 | 4 |
中國台灣 | 88 |
其他(澳洲及美國) | 4 |
總計 | 529 |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於4月9日召開2020年度第四次全體會議,是第5/2019號法律自4月2日生效後首次根據本法律第七條(二)項規定,進行評審和議決專業資格認可申請。
4 月2日至4月8 日期間,社工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網上系統錄得有728宗的開戶資料,其中546宗已正式提交專業資格認可申請,包括20名市民親臨社專會,在工作人員協助下當場完成網上申請手續。而社專會轄下的「資格認可專責小組」成員隨即根據社專會透過第1/2020號通告公佈的《專業資格認可評審準則》,舉行專責小組會議,評審了其中212宗資格認可的申請個案,並於4月9日提交全體成員審議,獲得大會通過。
在這批獲得通過的人士當中,172名在澳門本地取得社會工作學學位;其餘40名中有33名畢業於中國台灣,另有7名分別在中國內地及香港等地取得學位。至於學歷方面,其中具有社會工作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的人士共有179名,具三年制社會工作高等專科學位有20名,社專會也同時確認其中13名申請人具備從事社工職業的適當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
社專會將會向獲得認可資格的人士發出“專業資格認可證明書”,以證明其具社工專業資格,並已在社專會作登記。
全體會議當日,出席的成員包括:主席區志強,委員王翠華、潘志明、林敏芝、梁偉峰、何嘉欣、吳婉瑩、冼惠萍、唐寧、何鍾建,以及候補委員劉秉權。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社專會)重要日誌 重要日誌
2019年 | 事項 |
4月1日 | 公佈第5/2019號《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律,將於2020年4月2日生效 |
9月23日 | 公佈第30/2019號規範社專會的組織及運作的行政法規 |
10月23日 | 第162/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社專會主席與成員 |
11月8日 | 社專會召開2019年度第一次全體大會,議決通過設立三個專責小組 : 即資格認可專責小組、持續專業發展專責小組,及專業倫理及操守專責小組 |
11月22日 | 持續專業發展專責小組首次工作會議(重點討論註冊社工之持續進修標的與框架) |
11月22日 | 專業倫理及操守專責小組首次工作會議 (重點討論指引社工執行職務的社工倫理工作守則) |
11月27日 | 資格認可專責小組首次工作會議(重點討論評審社工是否具備能力與資格的學歷認可準則) |
2020年 | |
3月5日 | 社專會全體會議通過《專業資格認可準則》、《社會工作者倫理工作守則》 |
3月9日至26日 | 受新冠狀病毒疫情的影響,原計劃向業界推行的多場的大型社工制度講解會被迫腰斬,為推廣制度及加強社專會與業界的協作,社專會了走訪21間擁有較多社工的社團,當中覆蓋210多間社會服務設的810多名社工。期間,向社團代表及前線人員介紹社工專業資格法律制度,以及認可與註冊的申請注意要點。同時,透過走訪,加強彼此溝通,策劃社工動力小組,鼓勵不同階層的社工同業參與社專會事務,共同促進專業發展。 |
3月18日 | 於政府公報上刊登《專業資格認可準則》 、《社會工作者倫理工作守則》 |
4月2日 | 《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正式生效 |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公佈兩項通告 新聞稿
政府公報昨刊登社文司司長最新批示,公佈委任十一人為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委員,任期三年,各委員單位另設一名後補委員。由前社工局副局長區志強擔任主席,委員還有社工局法律及翻譯處處長王翠華或其法定代任人,其餘委員為六個社團和三家高等院校代表。
公報內容指,六名來自各社團代表的委員包括明愛潘志明、林玉珠(候補),街總林敏芝、蔡雲漢(候補);工聯梁偉峰、楊淑莊(候補);婦聯何嘉欣、何歡顏(候補);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吳婉瑩、吳雲峰(候補);澳門醫務社會工作專業協會冼惠萍、馮倩儀(候補)。
還有理工學院陳根錦、劉秉權(候補),聖若瑟大學唐寧、黎家偉(候補),澳門城市大學何鍾建、布志高(候補)。
社專會行政法規將頒佈(澳門日報) 新聞稿
《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將於明年四月生效,而整個專業資格制度的核心機關——《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亦已完成討論,草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昨於行政會新聞發佈會上介紹,第 5/2019 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設立了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 其為公共行政當局的合議機關,主要職能為開展涉及社會工作專業的工作,包括制訂專業資格認可準則、評審專業資格認可申請、統籌認可考試及社工持續進修活動,以及執行紀律程序的預審等。上述法律規定,社專會的組織及運作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
為此,特區政府制訂《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主要內容包括三方面,一是草案規範社專會主席的職權及社專會成員的義務。主席具召集及主持全體會議和核准會議議程等職權,社專會成員則有出席會議及審議議程的義務。二是社專會以全體會議及專責小組方式運作。每年舉行不少於四次平常會議,特別會議由主席主動或應至少三分之一的社專會成員書面請求召開。專責小組由全體會議的決議設立,除由社專會成員組成外,還可包括在社會工作領域獲公認為傑出的人士、學術機構、公共或私人實體的代表及專業顧問, 當中指定一名成員為協調員。三是社專會的技術、行政及後勤輔助由社工局提供。
社工局早前接受訪問時指出,待行政會通過相關行政法規草案後, 將確定十一名社專會委員名單。
第 5/2019 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於 2019 年 4 月 1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法律自公佈一年後生效(即 2020年 4 月 2 日生效)。
建構社工專業制度的立法工作自 2009 年啟動,期間進行了兩次公眾諮詢,一直受到社會人士的關注,並提出了許多寶貴的意見。目前的法律文本是經過社會不斷討論所得的成果,是社工專業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律的宗旨是確保社工具專業資格、持續提升社工的專業能力及服務素質、促進社會工作的發展及保障服 務使用者的權益。
法律生效後,從事社工職業的人士,必須取得專業資格認可並作執業註冊。雖然公職人員現時受限於公職法關於專職性、不可兼任等原則的限制而不能註冊,但其可依法作專業資格認可,資格獲認可的公職社工,其專業上與其他已取得專業資格並作註冊者並無分別。
對於隨《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律規範而設立的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根據同一法律規定,自法律公佈後隨即生效,社專會的組織及運作須由獨立行政法規規範。對此,社工局已完成該行政法規草案,且已呈請啟動相關的立法程序。社專會屬於公共行政當局的合議機關,職能主要是執行涉及社會工作專業的工作,尤其包括制定專業資格認可準則、評審專業資格認可申請、統籌認可考試及社工持續進修活動、執行紀律程序的預審等。為配合法律公佈和生效,社工局正積極跟進社專會的立法及籌設事宜,稍後亦將開展有關法律推廣的工作,持續促進社工專業發展。
日期 | 重要事項 |
2019 年 4 月 1 日 | 法律公佈 |
2020 年 4 月 2 日 | 法律開始生效 |
(一年過渡期) 2020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4 月 1 日 |
下列人士必須提出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申請: 現職社工 持有三年制社工 學歷人士 祖父制人士 |
2023 年 4 月 2 日 | 此日期起提出的專業資格認可申請,申請人必須參與並通 過認可考試 |
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簽署《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案意見書,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預計下周提交立法會大會作細則性審議。
他介紹,法案主要規範民間社工,但不適用公職社工,即仍維持“一專兩制”。同時,法案建議須“五年一檢”。
陳澤武表示,法案舊名稱為《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將改名為《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案,原因是舊名稱未能涵蓋法案的全部內容, 政府及委員會均認同改名。
他又稱,公職社工需遵守公職法律制度,從而確保從事的人員具備職務所需的資格及專業知識;但民間社會工作者並沒有任何法律規管專業認證,認為現時制訂的《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填補法律空白。
他提及,法案建議維持“一專兩制”,即有民間社工和公職社工兩套制度, 政府承諾將積極考慮公職社工與民間社工制度的銜接。同時,在委員會建議下, 法案新增“五年一檢”的條文,即社工局須自本法律生效之日起五年後,制訂有關審視本法律執行情況的報告。
“社工職業”擬須按規定註冊,公職社工豁免僅得稱謂(澳門日報) 新聞稿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細則性審議《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政府上周五提交最新工作文本,其中一項修改,建議為從事社會工作者(下稱社工職業),必須根據本法律的規定註冊,但不適用於執行社會工作範疇職務的公共行政人員。即公職社工不能註冊,祇能有社工的稱謂,沒有法律保障及法律地位。
不予註冊的人士包括不具要件的人士、不具執業資格的人士、無自產能力的人士,以及新增屬公共行政工作的人員。即公職社工及非公職社工仍存在“一專兩制”,因現時未有特別職程,但法案通過五年後檢討,不排除五年後有很大的轉變,設公職社工的特別職程,改為“一專一制”。
新文本亦清晰可向社專會的申訴的內容,包括對社專會專業資格認可申請,參與補修的培訓課程及註銷登記而作出的決議,即社工相關的決議可申訴,利害關係人可以在獲通知的十五日內向社專會提出聲明異議或三十日後向行政法院提出司法上訴。舉例如社專會不批相關人士的專業資格申請,或認為需要補課較多小時並不合理,或註銷登記的決議均可申訴,至於行政程序則不可申訴。
陳澤武表示,委員會待取得政府提交的正式文本可草擬及簽署意見書,希望下個月中前可簽署意見書。
擬改“一專一制” 所有社工需註冊,當局研設公職社工特別職程(澳門日報) 新聞稿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繼續審議《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政府將研究為公職社工設立特別職程,屆時無論公職社工或私人社工均需註冊,改為“一專一制”,並將相關條文寫入法案。
二常會昨下午三時舉行內部會議,社工局代表等列席。委員會主 席陳澤武會後總結時表示,會議主要圍繞公職社工有否需要註冊進行 討論,但現階段仍未有專職制度讓公職社工可以註冊,故現時處於過 渡期內仍有“一專兩制”。政府亦接納委員意見,研究為公職社工設立 特別職程,屆時無論公職社工或非公職社工均需註冊,改為“一專一 制”。委員會希望政府將相關條文寫入法案,並規定在法律生效後多 少時間內設特別職程。政府代表稱會根據委員會意見與相關部門商討, 料農曆新年過後會有答覆。
他續稱,委員會及政府代表均認同“一專一制”,指出現時非公職 的工程師進入公職,須中止其註冊資格,目的是防止公職工程師兼職 私人業務,但委員會則認為非公職社工進入公職時無需中止註冊資格, 因社工和工程師的工作性質不同,且將來投考公職社工亦要有註冊資 格,故無需作中止註冊資格的程序。
陳澤武並引述政府代表稱,法案建議日後制訂的社工倫理工作守則,只要求非公職社工遵守,公職社工的紀律會由相關公職法律規範。
“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專家小組”赴港取經(社工局消息) 新聞稿
社會工作委員會下設的 “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專家小組" 於 10 月 31 日在專家小組協調員、社會工作局韓衛副局長帶領下,拜訪香港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借鑒當地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的良好經驗,作為構建本澳社工專業制度發展的參考。
一行獲得香港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委員會倫智偉主席、成員馬錦華先生、許宗盛先生,以及李榮波註冊主任等人員的熱情接待,了解香港社工註冊制度和相關工作、社工專業學歷評審、社工倫理和紀律程序、持續進修以及專業發展等政策措施。韓衛副局長感謝香港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提供的寶貴意見,認為對本澳社工專業制度發展有莫大裨益,有助促進兩地人員的交流合作。
參與拜訪的還有社會工作局鄧潔芳廳長、專業發展及計劃處梁嘉輝處長、法律及翻譯處王翠華處長,教育暨青年局馮紫華中心主任、衛生局冼惠萍技術員、澳門理工學院陳根錦課程主任、澳門婦女聯合總會何歡顏理事、澳門工會聯合總會蕭紹雯理事、澳門明愛黎妙玲理事、澳門循道衛理聯合教會陳藜生總幹事、澳門天主教美滿家庭協進會黃正為會長和楊嘉茵主任、澳門醫務社會工作專業協會張少愉理事長、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吳雲峰理事長和鐘昕曉理事、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林敏芝協調主任、社會工作委員會區志強委員、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蔡雲漢副服務總監、聖若瑟大學唐寧系主任等。
接納二常會九成意見優化社工法,當局細化社專會組織條文(澳門日報) 新聞稿
立法會二常會昨日上午十時半內部討論《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由立法會顧問向委員介紹政府交來的最新文本。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新文本較原法案有較大改動,連標題都已易名《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案,並接納了二常會約八、九成意見,但立法會顧問仍未滿意部分細節內容,政府表示會再度優化。故會向社工局了解是否再會有更新文本後,才邀請政府代表與會討論。
陳澤武稱,按照最新文本,法案的條文由原先的三十二條增加至四十一條,特別是二常會及社會均較關注的社專會,在新文本中有專門一章,社專會的設立、職責、組成及委任、倫理工作守則等都有條文規範,原文本則分散在不同條文中。例如最新文本寫明第一屆專會有一名主席,五名政府建議的委員,以及五名由社工、高校、專業團體或社會服務機構的代表擔任;第二屆社專會同樣是一名主席,五名政府建議的委員,以及由註冊社工提出五名代表後經社專會聽取註冊社工意見後委出,這是回應了持份者訴求的表現。
陳澤武提到,雖然政府的最新文本接納了二常會及立法會顧問的八、九成意見,但二常會希望聽取政府解釋個別意見未接納的原因, 加上早前政府代表與立法會顧問開會後表示可再修改,故稍後將向社工局了解是否還會有更新文本後,才邀請政府代表開會。
另外,同屬社會文化範疇的另一部法案《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亦由二常會審議,陳澤武指出,立法會顧問發現兩部法案的內容並不統一,希望政府考慮調整。
社工法設五年檢討(澳門日報) 新聞稿
正在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審議的“社工法”將設五年檢討期,早前團體建議三年檢討。
二常會昨日上午十時半續審《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社工局長黃艷梅等列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 法案第五章的“聲明異議及上訴”條文,建議利害關係人可就社專會的決議提出聲明異議。有委員關注是否社專會訂定的課程、倫理守則均可上訴?政府認同,若事無大小均可上訴,則社專會、社工局工作量大,政府將完善申訴條文。
法案同時建議,若社工的身份資料或僱主變更,須在三十日內通知社工局,否則罰款五百元。有委員問及時間會否太短?局方主張社會工作始終敏感,應當嚴謹,香港十五日內便要通知當局,法案建議三十日已相對寬鬆。社工團體早前倡“社工法”設檢討期。政府承諾會加入檢討制度,但並非坊間建議的三年,而是五年。政府的立場是, 社專會的一個任期為五年,每年都會檢討,五年後寫最終報告。陳澤武指,委員對檢討期無異議,不會認為太長。
二常會已完成法案的第一階段細則性審議,立法會及政府顧問團將開會完善條文。及後政府根據委員會的意見更新工作文本。據稱當局已做了不少工作,相信很快可提交新文本。
二常會認過嚴社局擬放寬,判囚三年不獲社工註冊或改(澳門日報) 新聞稿
被判三年徒刑或以上,即使屬過失犯罪,且與社工職業不抵觸, 應否獲允成為註冊社工呢?多位議員早前一致認為不予註冊的規定過嚴,社工局將考慮是否放寬註冊條件。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下午三時續審議《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社工局長黃艷梅、副局長韓衛等列席。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及秘書黃潔貞會後表示,法案建議,實施與社工職業有抵觸的犯罪,而被確定裁判處三年以下徒刑或罰金者,不予註冊社工(依法已獲恢復權利者除外),“咁敏感嘅行業,做啲咁嘅嘢,唔畀你註冊係啱嘅。”
若實施犯罪,而被確定裁判處三年或以上徒刑,同樣不可註冊。二常會認為,此規定過於嚴苛,有感若所犯罪行非故意,且與社工職業無抵觸,應允註冊。當局指本澳被判三年徒刑多為嚴重罪行,且經年“洗底”後便可註冊,諮詢社工業界時,對條文無異議。不過有見多位委員均對此條文有意見,當局將考慮修改。
在學歷認可方面,當局指日後會在行文上完善、清晰社工適當學歷、基本學科定義,讓在讀或有意報讀社工系的學生知悉哪些是註冊社工的必讀科目。本澳理工學院、城市大學、聖若瑟大學設有社工系, 三校已開會,日後會設立共同的社工系課程,確保畢業生符合註冊資格。
法案亦規定紀律處分,可對違紀社工採取書面申誡、罰款及強制中止註冊。委員會冀當局完善“令服務使用者遭受非財產損害”、“嚴重損害社工的專業名聲”等違紀適用情況,以免過於空泛,“係唔係在公共場所講嘢太大聲,都構成損害名聲呢?係咪講粗口又唔得呢?諸如此類,盼政府解釋清楚。”二常會將於四月四日再與政府開會,當局亦正撰寫更新的法案文本。
解決“一專兩制”及台社工畢業生銜接,團體倡“社工法”設三年檢討(澳門日報) 新聞稿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會見關注“社工法”的團體,多倡該法設三年檢討期、解決公職及民間社工“一專兩制”及台灣社工系畢業生的銜接問題。
負責審議《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的立法會二常會,昨日上午十時開會,分別會見了五個社團及三個關注組,包括明愛、街總、工聯、婦聯、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在台社工學生關注小組、社工註冊關注組、社工專業學生聯合關注組,了解他們對法案的意見。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總結稱,有數個社團均認為此法案應訂定為期三年的檢討期;就“一專兩制”問題,亦希望政府盡快推進社工公職職程;不少團體贊成由政府主導成立社專會,另有小組主張第二屆社專會之社工代表,應由民間社工選出,委員間再互選主席。另有意見倡社工代表應佔會中的大部分,且應有前線社工、不能全為主管級,亦倡加入法律人才或服務使用者代表,增加認受性。
本澳現時有不少社工均畢業於台灣的大學,當地實習時數為四百小時,澳門則要求八、九百小時,關注有關實習時數以及學位名稱的銜接問題,初步以訂定相關必修科目解決。
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理事長吳雲峰受訪時表示,有關法案祇規管民間社工,公職社工並沒有涵蓋其中,不利專業發展,有必要針對政府社工設特別職程,讓民間及政府社工依循相關倫理守則,保障業界及服務受衆。
社工註冊制度受業界關注,二常會月底晤社服同工(澳門日報) 新聞稿
立法會二常會昨上午十時半續舉行內部會議,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會議決定就“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法案,於本月三十一日上午會見五個團體及三個關注組代表,稍後秘書處將發出邀請函。陳澤武介紹,五個團體包括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澳門明愛、街總、工聯、婦聯;另有三個關注組主動要求會面,包括澳門社工註冊關注組、澳門在台社工學生關注小組、社工專業學生聯合關注組。
二常會決定輪流會見前五個團體,會面時間各約半小時,三個關注組則為一組共同接見,會面時間共半小時。會上曾有議員表態不應接見關注組,認為其既非註冊社團,亦已書面表達過意見,但委員會認為時間充足,故決定一併接見。對於團體及關注組會面安排不一致, 有質疑“大細超”。陳澤武表示,小組會沒有責任或規矩一定要接見他們,考慮到時間充足,及關注組內有社工系學生及在職社工,已盡量安排時間會見,“係咪唔公平,見仁見智”,又反問:“日後有四百個團體要求見,係咪要見晒四百個?都要選擇。”強調委員會並沒有考慮大細超或公平性問題,出發點只是看哪些人可提供意見,更好完善法案。
二常會細則審議社工註冊,新法不適用公職議員憂一專兩制(澳門日報) 新聞稿
立法會二常會昨早首度與官員細則性審議《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第二屆社專會成員的組成及選舉辦法,將由第一屆社專會制訂,議員對此異議不大。政府對於社專會成員互選或推選產生持開放態度,但建議五位民間社工須由註冊社工擔任。二常會昨日上午十時與社工局長黃艷梅等官員討論 “社工註冊法”法案的一至五條,歷時約三小時。
主席陳澤武會後介紹稱,新法案不適用於公職社工,議員擔憂出現“一專兩制”,即民間社工及公職社工兩套制度。政府解釋,由於公職內沒有社工專業職程,正如沒有工程師及律師,而採用技術員及高技等職程替代,故短期內未能規定公職社工要註冊,但政府會檢討設特別職程。至於註冊制度是否適用外僱社工?
陳澤武表示,現時註冊制度只規管澳門居民,不管外僱社工,議 員提議引入臨時註冊。政府稱會研究規範外僱社工的臨時註冊及考試。另外,現行法案暫未有社工定義,局方解釋,聯合國的社工定義亦會 經常更改,擔憂寫入法案後,修法程序複雜,難以即時更改,故建議 在社工倫理工作守則內表述社工定義。
二常會審社工註冊制(澳門日報) 新聞稿
立法會二常會昨日首度審議《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委員會認為政府需解釋紀律處分的部分定義、有否申訴機制及第二屆“社專會”成員的產生辦法等,將邀請政府列席會議。並考慮到前線社工至今對法案仍有意見,及社工未來專業發展的重要性, 決定即日起進行為期十日的公眾諮詢。
二常會昨日上午十時開會,細則性審議社工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主席陳澤武會後總結指出,法案中關於學歷審查的規範,以及紀律處分中的部分定義,如嚴重損害社工的專業名聲,都過於籠統。至於法案建議被判三年或以上徒刑者,不予註冊,則似乎過嚴。議員黃顯輝亦提出當社工被紀律處分時有何申訴機制、調查程序及有否預審制度等的疑問,這些都需要政府解釋。
法案建議“社專會”十一位委員全由政府委任,但未有寫明第二屆的民間代表由業界互選產生,引起業界憂慮政府不會兌現諮詢時的承諾。陳澤武稱,會就此詢問政府,“是否以後都委任?抑或定有機制、留窗口畀社工互選?”
社工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已先後於二○一二年及二○一五年進行了兩次諮詢,政府於第二輪公眾諮詢總結報告提及,修訂法案專責小組認同,循序漸進選舉作為第二屆委員會內民間代表的產生辦法。
此外,二常會會上以大比票數決定維持閉門會議,票數為九比一。
社工法一般性通過(澳門日報) 新聞稿
立法會大會昨日一般性討論及表決《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建議日後社工採取“先認可資格,後註冊”模式,當中負責資格認可的“社專會”十一位成員,首屆由政府委任,但第二屆未有寫明以民選產生,引起議員憂慮政府“走數”。列席會議的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回應指,有關承諾不會“退縮”,日後五名民間委員將交由註冊社工推選或推派代表參加。
法案建議,“社專會”(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由十一名成員組成,包括一名主席、五名政府建議委員,當中三名必須屬社會工作範疇,另五名民間委員,由社工、高等院校、專業團體或社服機構的代表擔任。在一五年八月社工局的第二輪公眾諮詢總結報告提及,修訂法案專責小組認同,循序漸進選舉作為第二屆委員會內民間代表的產生辦法,但現時法案中未有寫明。
譚俊榮在引介法案時強調,特區政府對“社專會”組成態度不變, 自“社專會”第二屆起,五名來自民間的委員席位將會由註冊社工擔任。法案生效後,“社專會”將隨即投入運作,首要推動社工認證制度落實, 亦會在當了第一批註冊社工後,積極聽取他們的意見,從而議訂五名 註冊社工委員的產生辦法。他回應議員問題時稱,本澳目前有九百六 十名註冊社工,“社專會”成員的社工比例是百分之一點一四,香港社 工二萬二,“社專會”有十五名社工,比例僅為百分之○點○七。強調尊 重社工“專業自主”。他並鼓勵社工向上流動,指社工局會向相關範疇 爭取,冀設置社工特別職程。法案建議,“社專會”負責執行涉及社會 工作專業的工作,當中包括資格認可、統籌認可考試、持續進修、跟 進違紀調查及擬定《社會工作者倫理工作守則》等。
申請資格認可的人必須為具社會工作學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的澳門特區居民,並在認可考試中合格。通過資格認可的人士可向社工局申請註冊,註冊後方能以社會工作者職銜在私人實體提供服務。資格認可具永久效力,註冊的有效期間為三年,註冊續期須參與一定時數的持續進修活動。註冊社工亦須遵守法定義務,如懷疑有人違反義務,將由“社專會”開展調查,並會因應違反的具體情況,向社工局長建議對其處以書面申誡、罰款或強制中止註冊的處分,及要求參與專業知識強化培訓等。法案並會就建立和更新社工資料庫、設過渡安排等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