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公佈兩項通告

——2020-03-20——

第5/2019號《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將於4月2日正式生效。法律規定,從事社工職業必須專業資格認可及執業註冊。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 (下稱“社專會”)負責專業資格認可審查程序,而社會工作局負責註冊審查程序。在2020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日期間,社專會及社會工作局將為申請人提供一站式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的服務。有關《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專業資格認可登記、註冊程序、相關流程等資訊,可瀏覽社專會網頁 www.cpas.gov.mo,或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如有查詢,可致電專線 2857 5010。
 
社專會自去年11月8日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至今已舉行6次全體會議,並設立3個專責小組,分別跟進專業資格認可、倫理操守、持續專業發展的事項,以配合法律生效後的工作。3月5日,經全體會議議決,通過了《專業資格認可準則》及《社會工作者倫理工作守則》。上述兩份文件已於3月18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其中,《專業資格認可準則》是社專會評審申請人是否具備社工能力的框架,當中訂定的評審項目包括:一、申請人的畢業學分取得114學分或以上;二、學習課程應包含基礎、專業及專門三個類別(共26科);三、學習課程應包含800小時或以上的實習等。
 
而《社會工作者倫理工作守則》是社工的核心價值及指導性原則,內容包括了社會工作定義、倫理規範及工作規範。其中,倫理規範是社會工作的道德和核心價值,包括六個方面:服務、社會公義、個人的尊嚴與價值、人際關係的重要性、正直、能力。而工作規範內載有社工執業所遵循的原則、責任和義務等。
 
為了增加社工業界對《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專業資格認可準則》和《社會工作者倫理工作守則》的了解,社專會將持續地與社工業界進行交流,傳遞相關的精神與內容。因應疫情的發展,目前不宜舉辦大型業界講解會。故此,社專會近月透過拜訪聘有較多社工的民間機構,向其領導、主管與社工講解法律制度與認可註冊申請的要點,並派發宣傳品,期望將有關訊息傳遞至前線社工。此外,社專會將為社工搭建專業溝通平台,鼓勵社工就其專業或社會面對挑戰等主題(例如:社會問題、倫理守則、持續培訓需要等)進行探討與交流,促進社工專業持續發展。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