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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專業資格制度倡五年一檢(澳門日報)

——2019-03-14——

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簽署《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案意見書,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預計下周提交立法會大會作細則性審議。

他介紹,法案主要規範民間社工,但不適用公職社工,即仍維持“一專兩制”。同時,法案建議須“五年一檢”。

陳澤武表示,法案舊名稱為《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將改名為《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案,原因是舊名稱未能涵蓋法案的全部內容, 政府及委員會均認同改名。

他又稱,公職社工需遵守公職法律制度,從而確保從事的人員具備職務所需的資格及專業知識;但民間社會工作者並沒有任何法律規管專業認證,認為現時制訂的《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填補法律空白。

他提及,法案建議維持“一專兩制”,即有民間社工和公職社工兩套制度, 政府承諾將積極考慮公職社工與民間社工制度的銜接。同時,在委員會建議下, 法案新增“五年一檢”的條文,即社工局須自本法律生效之日起五年後,制訂有關審視本法律執行情況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