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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一專兩制”及台社工畢業生銜接,團體倡“社工法”設三年檢討(澳門日報)

——2018-02-01——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會見關注“社工法”的團體,多倡該法設三年檢討期、解決公職及民間社工“一專兩制”及台灣社工系畢業生的銜接問題。

負責審議《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的立法會二常會,昨日上午十時開會,分別會見了五個社團及三個關注組,包括明愛、街總、工聯、婦聯、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在台社工學生關注小組、社工註冊關注組、社工專業學生聯合關注組,了解他們對法案的意見。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總結稱,有數個社團均認為此法案應訂定為期三年的檢討期;就“一專兩制”問題,亦希望政府盡快推進社工公職職程;不少團體贊成由政府主導成立社專會,另有小組主張第二屆社專會之社工代表,應由民間社工選出,委員間再互選主席。另有意見倡社工代表應佔會中的大部分,且應有前線社工、不能全為主管級,亦倡加入法律人才或服務使用者代表,增加認受性。

本澳現時有不少社工均畢業於台灣的大學,當地實習時數為四百小時,澳門則要求八、九百小時,關注有關實習時數以及學位名稱的銜接問題,初步以訂定相關必修科目解決。

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理事長吳雲峰受訪時表示,有關法案祇規管民間社工,公職社工並沒有涵蓋其中,不利專業發展,有必要針對政府社工設特別職程,讓民間及政府社工依循相關倫理守則,保障業界及服務受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