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公佈第1/2024號通告_《專業資格認可準則》

——2024-01-10——

根據第5/2019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第七條(一)項及第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於2024年1月10日第2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第1/2024號通告,以取代2021年3月17日公佈的第1/2021號通告
自第1/2024號通告公佈日起,社專會就專業資格認可申請人的學歷所作的評審,一概適用載於本通告附件的《專業資格認可準則》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