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關於持續進修的活動及時數計算規則的實施

——2022-02-24——

《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考試及持續進修》行政法規已於2022年1月17日公佈,並自公佈翌日起生效。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根據法規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於2022年2月23日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第1/2022號通告組成之附件《可納入持續進修的活動及時數計算規則》

有關持續進修總時數計算包括“結構式”和“非結構式”類活動。“結構式"主要有學位教育、專題培訓或工作坊、學術研討及交流等。社工必須在結構式類中取得不少於31.5小時的進修時數。“非結構式"指社工透過經驗總結與分享,如以講者或作者身份進行書面或演講分享,或參與活動,非結構式類別中可計算的進修時數上限為13.5小時。社工註冊續期必須完成不少於45小時的持續進修活動。

社工申請進修時數確認時,可由“社工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系統” (www.infoswreg.ias.gov.mo/welcome)的個人帳戶,填寫已完成的進修活動。內容應有由培訓實體發出的證明,其內須載有活動名稱、舉行日期及活動時數,又或可證實已參與活動的其他證明文件或資料。倘社工參與的進修活動已由培訓實體向社專會作出預先認可,並經由培訓實體於活動完成後提交社專會作時數確認,社工無需再提交該次活動資料,培訓實體會在進修活動完成後提交社專會作時數確認後,個人可直接登錄系統查閱。

倘有意成為培訓實體應於社專會網站(www.cpas.gov.mo)下載或親臨社專會索取專用申請表,並填妥及附同所需文件,完成辦理培訓實體登記並獲社專會確認後,培訓實體將獲發網上專用帳戶,透過專用帳戶向社專會提出60日天前舉辦的持續進修活動之預先認可申請,且須於活動結束後提交完成通知及時數確認名單。

有關持續進修的類別及修讀方式、時數計算規則、申請指引,以及申請表格下載等詳情,請瀏覽社專會網站(www.cpas.gov.mo)公佈的資訊,也可致電28575010專線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