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局消息:《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过渡规定於4月1日结束 新闻稿
根据第5/2019号法律《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专业资格认可和注册的过渡规定将於2021年4月1日结束。现时在私人实体以“社工”职衔执行职务的澳门居民,必须於2021年4月1日或之前向社会工作局办理社工执业注册。而在2021年4月2日之后,上述人士倘无办理有关注册而以“社工”职衔工作,可能构成现行《刑法典》所规定的“职务之僭越”,违者可被处最高两年徒刑,或科最高240日罚金。
此外,根据第56/2020号行政长官批示,自2021年4月2日起办理社工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相关申请须缴付费用。申请人须先透过社工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系统(https://www.infoswreg.ias.gov.mo/welcome)提交相关申请,并於提交3个工作天后亲身或委托他人前往社会工作局总部(澳门西坟马路六号)缴付相应款项,具体收费可参阅上述批示。而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及社会工作局於申请人完成付款后,方进行相应的申请处理,稍后将推出网上电子缴费服务。如欲了解有关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之详细内容,可浏览社会工作局网页www.ias.gov.mo 或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www.cpas.gov.mo。 查询可致电专线2857 5010。
国际社工联盟(IFSW)将每年3月第三个星期二订为 “世界社工日”,今年的主题是“加强社会团结与全球连结”。为响应社工日主题,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下称社专会)与澳门理工学院社会工作学系、圣若瑟大学社会工作系、城市大学创新社会工作系、澳门社会工作人员协进会、澳门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协会、澳门社会工作者工会,以及澳门明爱共同组成筹备小组,举办 “疫情下的社会工作"座谈会,推动社工日的系列活动,以团结社工业界,推动社工专业发展。
座谈会於3月16日下午2时30分假座何黎婉华庇道剧院进行。由社工局许华宝副局长与社专会潘志明代主席联同活动筹备小组的机构代表一起主持开幕,许副局长在致词中表示,《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得以顺利落实,感谢社专会一直以来务实跟进各项工作,以及社服界的支持和配合。她感谢社服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始终坚守岗位,共同对抗疫情,推出各种防疫资讯和社区支援服务,以关怀不同群体的生活困扰。潘代主席感谢业界同工的支持,使社专会顺利而有序地推展各项以落实社工专业制度的措施。他表示,座谈会是社工日的系列活动之一,稍后将会安排日程,拜访本澳提供社工课程的院校,交流及探讨澳门社工教育,以及与各机构与社工分享伦理守则和持续进修等的议题。期望社工积极参与,为澳门社工专业划谋献策。
《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自去年4月2日生效至今,社专会处理了1,800多宗的专业资格认可申请,社工局也向其中1,200多人发出了执业注册证。
主礼开幕嘉宾还包括圣若瑟大学麦侍文校长、澳门理工学院人文及社会科学高等学校林发钦校长、澳门社会工作人员协进会吴婉莹理事长、城市大学创新社会工作系吴云峰系主任、澳门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协会冼惠萍理事、澳门社会工作者工会冯萌慧会长,以及澳门理工学院、圣若瑟大学和城市大学学生代表欧峻铭、蔡达隆和林兆轩。
座谈会将八间机构分两个时段进行,分别以1)疫情期间的“服务创新与挑战”;2)疫情期间的“精神健康与个人照料”作为主题,并由澳门理工学院社工课程导师梁启贤博士担任主持,各机构代表分享过去一年多来,社会工作面对的挑战与应对策略,并总结在公共危机下的社会工作角色,以及探讨社会服务创新与社会工作。座谈会加强了业界互动,凝聚社工力量,共同提升服务效益。八间分享机构为澳门明爱、澳门扶康会、圣公会澳门社会服务处、菩提长者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利民会、浸信会澳门爱群社会服务处、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以及澳门妇女联合总会。
是次与会者分别来自40多间民间社服机构、公共部门,以及三间高等院校社工师生等约220名。
第5/2019号法律《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於2020年4月2日起生效,法律内就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申请而设的过渡期将於2021年4月1日届满。为此,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温馨提示如下:
1. 现职社工:凡现於私人实体以“社工”职衔执行职务的社工,必须最迟於本年4月1日提出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申请。申请人可透过亲临(青洲大马路青洲灾民中心地下)或网上(http://www.cpas.gov.mo或http://www.ias.gov.mo)同时办理两项申请。
(注:第5/2019号法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五款)
2. 专业资格认可:持下列学历者,仅能最迟於本年4月1日向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提交申请;逾期提出的申请将不获接纳:
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
为了加强社工专业建设的参与,继2020年10月22日了第一轮筹备焦点小组机构协作会议后,第二轮筹备焦点小组机构协作会议亦分别於11月19及20日分三场进行,出席的实体代表包括:利民会、鲍思高青年服务网络、澳门特殊奥运会、澳门扶康会、菩提禅院、澳门弱智人士家长协进会、澳门基督教新生命团契、浸信会澳门爱群社会服务处、善牧会、澳门弱智人士服务协会、希望之源协会、救世军喜乐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澳门防止虐待儿童会、澳门聋人协会以及鲍思高慈青营协会,15个机构共21位代表出席,会议以小组的形式更有利於意见的交流。社专会主席区志强表示,透过在机构内组织焦点小组,扩大社工专业参与。对出席是次会议的机构积极支持并致力推动焦点小组在各服务单位发挥功能,收集同工的意见及建议,加强社工专业建设深表谢意。
另外,第一轮参与的代表已在其机构内推动共30多场的焦点小组会议,覆盖面涉及以上七个机构的500多位注册社工,广泛收集同工的意见及建议。同工的积极参与和回馈为完善“认可考试及持续进修”行政法规的草拟内容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过程中也澄清了参与者对考试制度的误解和分享实践伦理守则的想法等。
对於“认可考试及持续进修”行政法规的草拟,以及社工专业相关发展等事宜,社专会欢迎业界同工电邮info@cpas.gov.mo提供宝贵意见。
出席会议机构代表合照 (2020.11.19上午)
出席会议机构代表合照 (2020.11.19下午)
出席会议机构代表合照 (2020.11.20下午)
为拟订“认可考试及持续进修”行政法规而举行的问卷调查,已於 2020年10月19日顺利完成,并获得大家踊跃回应,委员会共收集 了505份问卷。谨此,感谢业界同工的热烈支持和参与!
委员会将邀请社会服务机构的同工分阶段进行焦点小组访谈,以 广泛接触业界同工,进一步深入了解意见,完善“认可考试及持续 进修”行政法规的草拟内容。
-完-
第5/2019号法律《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自今年4月2日生效以来,社专会有序地推进各项专业发展的工作。
在宣传推广方面,透过媒体包括报章、网页、电台、电视台、手机应用程式,以及电子社交媒体等平台,发布相关资讯,以推广专业制度的内容。社专会透过拜访,拜访约20间机构/专业团体,向其领导、主管与社工讲解法律制度与认可注册申请的要点。藉着是次拜访,冀与社团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让不同阶层的人员分享及关心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的事务,宣传社专会的资讯(有关资讯可参阅本网页其他消息)。
今年1月至以来,社专会召开了13次全体会议,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
1. 通过并於3月18日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公布《专业资格认可准则》及《社会工作者伦理工作守则》。
2. 审议了近1,400宗的专业资格认可申请,其中1,344人已获登记;当中约1,000名已於社会工作局完成注册。
3. 为2023年4月实施之“认可考试制度”筹建,进行议题研究,以及拟定 “认可考试”的补充性行政法规。
4. 筹备及拟定有关规範持续进修活动的类别、时数及修读方式的补充性行政法规。
5. 制定违纪/违法个案的“纪律程序”原则及机制
6. 即将推展有关《社会工作者伦理工作守则》文本内容的业界交流及推广工作。
同时,社专会辖下三个专责小组今年1月至6月期间共召开了28次专责小组,各按其职责进行了相关的工作:
资格认可专责小组
资格认可专责小组於1月至6月共举行15次小组会议
主要工作
1. 讨论并拟订《专业资格认可准则》供全体大会审议
2. 订立资格认可的学历评审机制
3. 对近1,400宗的专业资格认可申请提供评审建议,供全体大会审议。
4. 讨论如何建立2023年4月将实施的认可考试制度
1. 持续就专业资格认可申请提供评审建议,供全体大会审议
2. 不断检视资格认可的学历评审机制
3. 规划为建立认可考试制度所进行的专题研究
4. 讨论认可考试的补充性行政法规立法的工作日程
5. 计划於9月至10月期间举办社工业界交流会,蒐集持份者对构建认可考试制度的意见。
持续专业发展专责小组
持续专业发展专责小组於1月至6月共举行7次小组会议
主要工作
跟进工作
1. 於8月期间向社会服务机构收集相关机构举办持续进修活动的培训课程、工作坊、专业研讨,以及论坛等资料,以供社专会作为分析资料。
2. 计划於9月至10月期间举办社工业界交流会,蒐集社工对持续进修活动的意见。
3. 与业界共同筹划持续进修活动的安排
专业伦理及操守专责小组1月至6月举行了6次小组会议
主要工作
1. 讨论及拟定《社会工作者伦理工作守则》供全体大会审议
2. 规划及推展《社会工作者伦理工作守则》的宣教工作
3. 规划纪律程序及相关实务工作
4. 拟定审议违纪/违法个案的原则和程序
跟进工作
1. 於8月份将向社会服务机构收集相关机构举办持续进修活动的培训课程、工作坊、专业研讨,以及论坛等资料,以供社专会作为分析资料。
2. 计划於9月至10月期间举办社工业界交流会,蒐集社工对持续进修活动的意见。
3. 与业界共同筹划持续进修活动的安排
社工协讲解专业资格认可 澳门日报 新闻稿
时间 | 项目 |
2019.4.1 | 公布:第5/2019号法律 |
2019.9.23 | 公布第30/2019号行政法规 社专会组织及运作 |
2019.10.23 | 公布委任社专会成员 |
2019.11.8至2020.4.27 | 召开了10次全体会议
并设立三个小组: 1、资格认可专责小组 2、专业伦理及操守专业小组 3、专业发展专责小组 |
2020.3.18 |
於《澳门特区公报》上刊登: 《专业资格认可准则》及《社工伦理工作守则》 |
2020.3. 防疫下的宣传工作 |
媒体宣传及新闻专题 走访社团 |
2020.3.9-26 | 走访21间拥有较多社工的社团,当中覆盖210多间社会服务设施的810多名社工 |
2020.4.2 |
法律制度正式生效 处理专业资格认可申请 |
2020.4.9 |
全体大会首次评审及议决认可申请第一批共212名获得认可 至4月27日今累计已有529名获得认可 |
申请状况 | 数目(人) |
网上开户 | 1,157 |
已提交申请 | 789 |
通过资格认可 | 529 |
待评审 | 260 |
不通过资格认可 | 0 |
获资格认可者取得学历之地区 | 数目(人) |
中国澳门 | 428 |
中国香港 | 5 |
中国内地 | 4 |
中国台湾 | 88 |
其他(澳洲及美国) | 4 |
总计 | 529 |
「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下称“社专会”)於4月9日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全体会议,是第5/2019号法律自4月2日生效后首次根据本法律第七条(二)项规定,进行评审和议决专业资格认可申请。
4 月2日至4月8 日期间,社工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网上系统录得有728宗的开户资料,其中546宗已正式提交专业资格认可申请,包括20名市民亲临社专会,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当场完成网上申请手续。而社专会辖下的「资格认可专责小组」成员随即根据社专会透过第1/2020号通告公布的《专业资格认可评审准则》,举行专责小组会议,评审了其中212宗资格认可的申请个案,并於4月9日提交全体成员审议,获得大会通过。
在这批获得通过的人士当中,172名在澳门本地取得社会工作学学位;其馀40名中有33名毕业於中国台湾,另有7名分别在中国内地及香港等地取得学位。至於学历方面,其中具有社会工作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的人士共有179名,具三年制社会工作高等专科学位有20名,社专会也同时确认其中13名申请人具备从事社工职业的适当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社专会将会向获得认可资格的人士发出“专业资格认可证明书”,以证明其具社工专业资格,并已在社专会作登记。
全体会议当日,出席的成员包括:主席区志强,委员王翠华、潘志明、林敏芝、梁伟峰、何嘉欣、吴婉莹、冼惠萍、唐宁、何锺建,以及候补委员刘秉权。
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社专会)重要日志 重要日志
2019年 | 事项 |
4月1日 | 公布第5/2019号《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法律,将於2020年4月2日生效 |
9月23日 | 公布第30/2019号规範社专会的组织及运作的行政法规 |
10月23日 | 第162/2019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委任社专会主席与成员 |
11月8日 | 社专会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全体大会,议决通过设立三个专责小组 : 即资格认可专责小组、持续专业发展专责小组,及专业伦理及操守专责小组 |
11月22日 | 持续专业发展专责小组首次工作会议(重点讨论注册社工之持续进修标的与框架) |
11月22日 | 专业伦理及操守专责小组首次工作会议 (重点讨论指引社工执行职务的社工伦理工作守则) |
11月27日 | 资格认可专责小组首次工作会议(重点讨论评审社工是否具备能力与资格的学历认可准则) |
2020年 | |
3月5日 | 社专会全体会议通过《专业资格认可准则》、《社会工作者伦理工作守则》 |
3月9日至26日 | 受新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原计划向业界推行的多场的大型社工制度讲解会被迫腰斩,为推广制度及加强社专会与业界的协作,社专会了走访21间拥有较多社工的社团,当中覆盖210多间社会服务设的810多名社工。期间,向社团代表及前线人员介绍社工专业资格法律制度,以及认可与注册的申请注意要点。同时,透过走访,加强彼此沟通,策划社工动力小组,鼓励不同阶层的社工同业参与社专会事务,共同促进专业发展。 |
3月18日 | 於政府公报上刊登《专业资格认可准则》 、《社会工作者伦理工作守则》 |
4月2日 | 《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正式生效 |
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公布两项通告 新闻稿
政府公报昨刊登社文司司长最新批示,公布委任十一人为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各委员单位另设一名后补委员。由前社工局副局长区志强担任主席,委员还有社工局法律及翻译处处长王翠华或其法定代任人,其馀委员为六个社团和三家高等院校代表。
公报内容指,六名来自各社团代表的委员包括明爱潘志明、林玉珠(候补),街总林敏芝、蔡云汉(候补);工联梁伟峰、杨淑庄(候补);妇联何嘉欣、何欢颜(候补);澳门社会工作人员协进会吴婉莹、吴云峰(候补);澳门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协会冼惠萍、冯倩仪(候补)。
还有理工学院陈根锦、刘秉权(候补),圣若瑟大学唐宁、黎家伟(候补),澳门城市大学何锺建、布志高(候补)。
社专会行政法规将颁布(澳门日报) 新闻稿
《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将於明年四月生效,而整个专业资格制度的核心机关——《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行政法规草案亦已完成讨论,草案建议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昨於行政会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第 5/2019 号法律《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设立了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 其为公共行政当局的合议机关,主要职能为开展涉及社会工作专业的工作,包括制订专业资格认可准则、评审专业资格认可申请、统筹认可考试及社工持续进修活动,以及执行纪律程序的预审等。上述法律规定,社专会的组织及运作由补充性行政法规订定。
为此,特区政府制订《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行政法规草案, 草案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草案规範社专会主席的职权及社专会成员的义务。主席具召集及主持全体会议和核准会议议程等职权,社专会成员则有出席会议及审议议程的义务。二是社专会以全体会议及专责小组方式运作。每年举行不少於四次平常会议,特别会议由主席主动或应至少三分之一的社专会成员书面请求召开。专责小组由全体会议的决议设立,除由社专会成员组成外,还可包括在社会工作领域获公认为杰出的人士、学术机构、公共或私人实体的代表及专业顾问, 当中指定一名成员为协调员。三是社专会的技术、行政及后勤辅助由社工局提供。
社工局早前接受访问时指出,待行政会通过相关行政法规草案后, 将确定十一名社专会委员名单。
第 5/2019 号法律《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于 2019 年 4 月 1日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法律自公布一年后生效(即 2020年 4 月 2 日生效)。
建构社工专业制度的立法工作自 2009 年启动,期间进行了两次公众咨询,一直受到社会人士的关注,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目前的法律文本是经过社会不断讨论所得的成果,是社工专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法律的宗旨是确保社工具专业资格、持续提升社工的专业能力及服务素质、促进社会工作的发展及保障服 务使用者的权益。
法律生效后,从事社工职业的人士,必须取得专业资格认可并作执业注册。虽然公职人员现时受限于公职法关于专职性、不可兼任等原则的限制而不能注册,但其可依法作专业资格认可,资格获认可的公职社工,其专业上与其他已取得专业资格并作注册者并无分别。
对于随《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法律规范而设立的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下称“社专会”),根据同一法律规定,自法律公布后随即生效,社专会的组织及运作须由独立行政法规规范。对此,社工局已完成该行政法规草案,且已呈请启动相关的立法程序。社专会属于公共行政当局的合议机关,职能主要是执行涉及社会工作专业的工作,尤其包括制定专业资格认可准则、评审专业资格认可申请、统筹认可考试及社工持续进修活动、执行纪律程序的预审等。为配合法律公布和生效,社工局正积极跟进社专会的立法及筹设事宜,稍后亦将开展有关法律推广的工作,持续促进社工专业发展。
日期 | 重要事项 |
2019 年 4 月 1 日 | 法律公布 |
2020 年 4 月 2 日 | 法律开始生效 |
(一年过渡期) 2020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4 月 1 日 |
下列人士必须提出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申请: 现职社工 持有三年制社工 学历人士 祖父制人士 |
2023 年 4 月 2 日 | 此日期起提出的专业资格认可申请,申请人必须参与并通 过认可考试 |
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昨日上午签署《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法案意见书, 二常会主席陈泽武预计下周提交立法会大会作细则性审议。
他介绍,法案主要规范民间社工,但不适用公职社工,即仍维持“一专两制”。同时,法案建议须“五年一检”。
陈泽武表示,法案旧名称为《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制度》,将改名为《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法案,原因是旧名称未能涵盖法案的全部内容, 政府及委员会均认同改名。
他又称,公职社工需遵守公职法律制度,从而确保从事的人员具备职务所需的资格及专业知识;但民间社会工作者并没有任何法律规管专业认证,认为现时制订的《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填补法律空白。
他提及,法案建议维持“一专两制”,即有民间社工和公职社工两套制度, 政府承诺将积极考虑公职社工与民间社工制度的衔接。同时,在委员会建议下, 法案新增“五年一检”的条文,即社工局须自本法律生效之日起五年后,制订有关审视本法律执行情况的报告。
“社工职业”拟须按规定注册,公职社工豁免仅得称谓(澳门日报) 新闻稿
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昨日上午细则性审议《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制度》法案,委员会主席陈泽武表示,政府上周五提交最新工作文本,其中一项修改,建议为从事社会工作者(下称社工职业),必须根据本法律的规定注册,但不适用於执行社会工作範畴职务的公共行政人员。即公职社工不能注册,只能有社工的称谓,没有法律保障及法律地位。
不予注册的人士包括不具要件的人士、不具执业资格的人士、无自产能力的人士,以及新增属公共行政工作的人员。即公职社工及非公职社工仍存在“一专两制”,因现时未有特别职程,但法案通过五年后检讨,不排除五年后有很大的转变,设公职社工的特别职程,改为“一专一制”。
新文本亦清晰可向社专会的申诉的内容,包括对社专会专业资格认可申请,参与补修的培训课程及注销登记而作出的决议,即社工相关的决议可申诉,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获通知的十五日内向社专会提出声明异议或三十日后向行政法院提出司法上诉。举例如社专会不批相关人士的专业资格申请,或认为需要补课较多小时并不合理,或注销登记的决议均可申诉,至於行政程序则不可申诉。
陈泽武表示,委员会待取得政府提交的正式文本可草拟及签署意见书,希望下个月中前可签署意见书。
拟改“一专一制” 所有社工需注册,当局研设公职社工特别职程(澳门日报) 新闻稿
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昨继续审议《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制度法案》,委员会主席陈泽武表示,政府将研究为公职社工设立特别职程,届时无论公职社工或私人社工均需注册,改为“一专一制”,并将相关条文写入法案。
二常会昨下午三时举行内部会议,社工局代表等列席。委员会主 席陈泽武会后总结时表示,会议主要围绕公职社工有否需要注册进行 讨论,但现阶段仍未有专职制度让公职社工可以注册,故现时处於过 渡期内仍有“一专两制”。政府亦接纳委员意见,研究为公职社工设立 特别职程,届时无论公职社工或非公职社工均需注册,改为“一专一 制”。委员会希望政府将相关条文写入法案,并规定在法律生效后多 少时间内设特别职程。政府代表称会根据委员会意见与相关部门商讨, 料农历新年过后会有答覆。
他续称,委员会及政府代表均认同“一专一制”,指出现时非公职 的工程师进入公职,须中止其注册资格,目的是防止公职工程师兼职 私人业务,但委员会则认为非公职社工进入公职时无需中止注册资格, 因社工和工程师的工作性质不同,且将来投考公职社工亦要有注册资 格,故无需作中止注册资格的程序。
陈泽武并引述政府代表称,法案建议日后制订的社工伦理工作守则,只要求非公职社工遵守,公职社工的纪律会由相关公职法律规範。
“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制度─专家小组”赴港取经(社工局消息) 新闻稿
社会工作委员会下设的“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制度─专家小组" 于10 月31 日在专家小组协调员、社会工作局韩卫副局长带领下,拜访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借鉴当地社会工作者注册制度的良好经验,作为构建本澳社工专业制度发展的参考。
一行获得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委员会伦智伟主席、成员马锦华先生、许宗盛先生,以及李荣波注册主任等人员的热情接待,了解香港社工注册制度和相关工作、社工专业学历评审、社工伦理和纪律程序、持续进修以及专业发展等政策措施。韩卫副局长感谢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提供的宝贵意见,认为对本澳社工专业制度发展有莫大裨益,有助促进两地人员的交流合作。
参与拜访的还有社会工作局邓洁芳厅长、专业发展及计划处梁嘉辉处长、法律及翻译处王翠华处长,教育暨青年局冯紫华中心主任、卫生局冼惠萍技术员、澳门理工学院陈根锦课程主任、澳门妇女联合总会何欢颜理事、澳门工会联合总会萧绍雯理事、澳门明爱黎妙玲理事、澳门循道卫理联合教会陈藜生总干事、澳门天主教美满家庭协进会黄正为会长和杨嘉茵主任、澳门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协会张少愉理事长、澳门社会工作人员协进会吴云峰理事长和钟昕晓理事、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林敏芝协调主任、社会工作委员会区志强委员、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蔡云汉副服务总监、圣若瑟大学唐宁系主任等。
接纳二常会九成意见优化社工法,当局细化社专会组织条文(澳门日报) 新闻稿
立法会二常会昨日上午十时半内部讨论《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制度》法案,由立法会顾问向委员介绍政府交来的最新文本。二常会主席陈泽武会后表示,新文本较原法案有较大改动,连标题都已易名《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法案,并接纳了二常会约八、九成意见,但立法会顾问仍未满意部分细节内容,政府表示会再度优化。故会向社工局了解是否再会有更新文本后,才邀请政府代表与会讨论。
陈泽武称,按照最新文本,法案的条文由原先的三十二条增加至四十一条,特别是二常会及社会均较关注的社专会,在新文本中有专门一章,社专会的设立、职责、组成及委任、伦理工作守则等都有条文规范,原文本则分散在不同条文中。例如最新文本写明第一届专会有一名主席,五名政府建议的委员,以及五名由社工、高校、专业团体或社会服务机构的代表担任;第二届社专会同样是一名主席,五名政府建议的委员,以及由注册社工提出五名代表后经社专会听取注册社工意见后委出,这是回应了持份者诉求的表现。
陈泽武提到,虽然政府的最新文本接纳了二常会及立法会顾问的八、九成意见,但二常会希望听取政府解释个别意见未接纳的原因, 加上早前政府代表与立法会顾问开会后表示可再修改,故稍后将向社工局了解是否还会有更新文本后,才邀请政府代表开会。
另外,同属社会文化范畴的另一部法案《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法律制度》亦由二常会审议,陈泽武指出,立法会顾问发现两部法案的内容并不统一,希望政府考虑调整。
社工法设五年检讨(澳门日报) 新闻稿
正在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审议的“社工法”将设五年检讨期,早前团体建议三年检讨。
二常会昨日上午十时半续审《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制度》法案,社工局长黄艳梅等列席。委员会主席陈泽武会后表示, 法案第五章的“声明异议及上诉”条文,建议利害关系人可就社专会的决议提出声明异议。有委员关注是否社专会订定的课程、伦理守则均可上诉?政府认同,若事无大小均可上诉,则社专会、社工局工作量大,政府将完善申诉条文。
法案同时建议,若社工的身份资料或雇主变更,须在三十日内通知社工局,否则罚款五百元。有委员问及时间会否太短?局方主张社会工作始终敏感,应当严谨,香港十五日内便要通知当局,法案建议三十日已相对宽松。社工团体早前倡“社工法”设检讨期。政府承诺会加入检讨制度,但并非坊间建议的三年,而是五年。政府的立场是, 社专会的一个任期为五年,每年都会检讨,五年后写最终报告。陈泽武指,委员对检讨期无异议,不会认为太长。
二常会已完成法案的第一阶段细则性审议,立法会及政府顾问团将开会完善条文。及后政府根据委员会的意见更新工作文本。据称当局已做了不少工作,相信很快可提交新文本。
二常会认过严社局拟放宽,判囚三年不获社工注册或改(澳门日报) 新闻稿
被判三年徒刑或以上,即使属过失犯罪,且与社工职业不抵触, 应否获允成为注册社工呢?多位议员早前一致认为不予注册的规定过严,社工局将考虑是否放宽注册条件。
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昨日下午三时续审议《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制度》法案,社工局长黄艳梅、副局长韩卫等列席。
二常会主席陈泽武及秘书黄洁贞会后表示,法案建议,实施与社工职业有抵触的犯罪,而被确定裁判处三年以下徒刑或罚金者,不予注册社工(依法已获恢复权利者除外),“咁敏感嘅行业,做啲咁嘅嘢,唔畀你注册系啱嘅。”
若实施犯罪,而被确定裁判处三年或以上徒刑,同样不可注册。二常会认为,此规定过於严苛,有感若所犯罪行非故意,且与社工职业无抵触,应允注册。当局指本澳被判三年徒刑多为严重罪行,且经年“洗底”后便可注册,谘询社工业界时,对条文无异议。不过有见多位委员均对此条文有意见,当局将考虑修改。
在学历认可方面,当局指日后会在行文上完善、清晰社工适当学历、基本学科定义,让在读或有意报读社工系的学生知悉哪些是注册社工的必读科目。本澳理工学院、城市大学、圣若瑟大学设有社工系, 三校已开会,日后会设立共同的社工系课程,确保毕业生符合注册资格。
法案亦规定纪律处分,可对违纪社工采取书面申诫、罚款及强制中止注册。委员会冀当局完善“令服务使用者遭受非财产损害”、“严重损害社工的专业名声”等违纪适用情况,以免过於空泛,“系唔系在公共场所讲嘢太大声,都构成损害名声呢?系咪讲粗口又唔得呢?诸如此类,盼政府解释清楚。”二常会将於四月四日再与政府开会,当局亦正撰写更新的法案文本。
解决“一专两制”及台社工毕业生衔接,团体倡“社工法”设三年检讨(澳门日报) 新闻稿
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昨会见关注“社工法”的团体,多倡该法设三年检讨期、解决公职及民间社工“一专两制”及台湾社工系毕业生的衔接问题。
负责审议《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制度》的立法会二常会,昨日上午十时开会,分别会见了五个社团及三个关注组,包括明爱、街总、工联、妇联、社会工作人员协进会、在台社工学生关注小组、社工注册关注组、社工专业学生联合关注组,了解他们对法案的意见。二常会主席陈泽武会后总结称,有数个社团均认为此法案应订定为期三年的检讨期;就“一专两制”问题,亦希望政府尽快推进社工公职职程;不少团体赞成由政府主导成立社专会,另有小组主张第二届社专会之社工代表,应由民间社工选出,委员间再互选主席。另有意见倡社工代表应占会中的大部分,且应有前线社工、不能全为主管级,亦倡加入法律人才或服务使用者代表,增加认受性。
本澳现时有不少社工均毕业於台湾的大学,当地实习时数为四百小时,澳门则要求八、九百小时,关注有关实习时数以及学位名称的衔接问题,初步以订定相关必修科目解决。
澳门社会工作人员协进会理事长吴云峰受访时表示,有关法案只规管民间社工,公职社工并没有涵盖其中,不利专业发展,有必要针对政府社工设特别职程,让民间及政府社工依循相关伦理守则,保障业界及服务受衆。
社工注册制度受业界关注,二常会月底晤社服同工(澳门日报) 新闻稿
立法会二常会昨上午十时半续举行内部会议,主席陈泽武会后表示,会议决定就“社会工作者专业认证及执业注册制度”法案,於本月三十一日上午会见五个团体及三个关注组代表,稍后秘书处将发出邀请函。陈泽武介绍,五个团体包括澳门社会工作人员协进会、澳门明爱、街总、工联、妇联;另有三个关注组主动要求会面,包括澳门社工注册关注组、澳门在台社工学生关注小组、社工专业学生联合关注组。
二常会决定轮流会见前五个团体,会面时间各约半小时,三个关注组则为一组共同接见,会面时间共半小时。会上曾有议员表态不应接见关注组,认为其既非注册社团,亦已书面表达过意见,但委员会认为时间充足,故决定一并接见。对於团体及关注组会面安排不一致, 有质疑“大细超”。陈泽武表示,小组会没有责任或规矩一定要接见他们,考虑到时间充足,及关注组内有社工系学生及在职社工,已尽量安排时间会见,“系咪唔公平,见仁见智”,又反问:“日后有四百个团体要求见,系咪要见晒四百个?都要选择。”强调委员会并没有考虑大细超或公平性问题,出发点只是看哪些人可提供意见,更好完善法案。
二常会细则审议社工注册,新法不适用公职议员忧一专两制(澳门日报) 新闻稿
立法会二常会昨早首度与官员细则性审议《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制度》法案。主席陈泽武会后表示,第二届社专会成员的组成及选举办法,将由第一届社专会制订,议员对此异议不大。政府对於社专会成员互选或推选产生持开放态度,但建议五位民间社工须由注册社工担任。二常会昨日上午十时与社工局长黄艳梅等官员讨论 “社工注册法”法案的一至五条,历时约三小时。
主席陈泽武会后介绍称,新法案不适用於公职社工,议员担忧出现“一专两制”,即民间社工及公职社工两套制度。政府解释,由於公职内没有社工专业职程,正如没有工程师及律师,而采用技术员及高技等职程替代,故短期内未能规定公职社工要注册,但政府会检讨设特别职程。至於注册制度是否适用外雇社工?
陈泽武表示,现时注册制度只规管澳门居民,不管外雇社工,议 员提议引入临时注册。政府称会研究规範外雇社工的临时注册及考试。另外,现行法案暂未有社工定义,局方解释,联合国的社工定义亦会 经常更改,担忧写入法案后,修法程序复杂,难以即时更改,故建议 在社工伦理工作守则内表述社工定义。
二常会审社工注册制(澳门日报) 新闻稿
立法会二常会昨日首度审议《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制度》法案,委员会认为政府需解释纪律处分的部分定义、有否申诉机制及第二届“社专会”成员的产生办法等,将邀请政府列席会议。并考虑到前线社工至今对法案仍有意见,及社工未来专业发展的重要性, 决定即日起进行为期十日的公众咨询。
二常会昨日上午十时开会,细则性审议社工资格认可及注册制度法案。主席陈泽武会后总结指出,法案中关于学历审查的规范,以及纪律处分中的部分定义,如严重损害社工的专业名声,都过于笼统。至于法案建议被判三年或以上徒刑者,不予注册,则似乎过严。议员黄显辉亦提出当社工被纪律处分时有何申诉机制、调查程序及有否预审制度等的疑问,这些都需要政府解释。
法案建议“社专会”十一位委员全由政府委任,但未有写明第二届的民间代表由业界互选产生,引起业界忧虑政府不会兑现咨询时的承诺。陈泽武称,会就此询问政府,“是否以后都委任?抑或定有机制、留窗口畀社工互选?”
社工资格认可及注册制度已先后于二○一二年及二○一五年进行了两次咨询,政府于第二轮公众咨询总结报告提及,修订法案专责小组认同,循序渐进选举作为第二届委员会内民间代表的产生办法。
此外,二常会会上以大比票数决定维持闭门会议,票数为九比一。
社工法一般性通过(澳门日报) 新闻稿
立法会大会昨日日一般性讨论及投票《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制度》法案,建议日后社工采用“先认可资格,后注册”模式,其中负责任资格认可的“社专会”十一位成员,首届由政府任命,但第二届未有写明以民选产生,引起议员忧虑政府“走数”。列席会议的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回应指,有关承诺不会“退缩”,日后五名民间委员将交由注册社工推选或推派代表参加。
草案建议,“社专会”(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由十一名成员组成,包括一名主席,五名政府建议委员,当中三名必须属社会工作小组,另五名民间委员,由社工五年一次的八月社工局的第二轮公众咨询总结报告题目,修订法案专责小组认同,循序渐进进行选举作为第二届委员会内部民间代表。的产生办法,但现时法案中未有写明。
谭俊荣在引介法案时提案,特区政府对“社专会”组成态度不变,自“社专会”第二届起,五名来自民间的委员席位将会由注册社工担任。社专会”将随即参与运作,初步推动社工认证制度改革,亦会在当了第一批注册社工后,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从而议订五名注册社工委员的产生方法。他应对议员问题时称,本澳目前有九百六十名注册社工,“社专会”成员的社工比例是百分之一点一四,香港社工二万二,“社专会”有十五名社工,比例仅百分之○点○七。突出尊重社工“专业自主”。他并鼓励社工向上流动,指社工局会向相关相关领域发展,冀设置社工特别职程。法案建议,“社专会”负责执行涉及社会工作专业的工作,其中包括资格认可,统筹认可考试,持续进修,跟进违纪调查及拟定《社会工作者医学院工作样本》等
请资格认可的人必须为具社会工作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的澳门特区居民,并在认可考试中合格。通过资格认可的人士可向社工局申请注册,注册后方能以社会工作者职衔在私人实体提供服务。资格认可具永久效力,注册的有效期间为三年,注册续期须参与一定时数的持续进修活动。注册社工亦须遵守义务,如怀疑有人违反义务,将由“社专会” ”发起调查,并会因应违反的具体情况,向社工局长建议以书面申告规范,票据或强制中止注册的处分,以及要求参与专业知识强化培训等。”法案并会就建立和更新社工资料库,设过渡计划等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