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社專會行政法規將頒佈(澳門日報)

——2019-09-13——

《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將於明年四月生效,而整個專業資格制度的核心機關——《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亦已完成討論,草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昨於行政會新聞發佈會上介紹,第 5/2019 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設立了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 其為公共行政當局的合議機關,主要職能為開展涉及社會工作專業的工作,包括制訂專業資格認可準則、評審專業資格認可申請、統籌認可考試及社工持續進修活動,以及執行紀律程序的預審等。上述法律規定,社專會的組織及運作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

為此,特區政府制訂《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主要內容包括三方面,一是草案規範社專會主席的職權及社專會成員的義務。主席具召集及主持全體會議和核准會議議程等職權,社專會成員則有出席會議及審議議程的義務。二是社專會以全體會議及專責小組方式運作。每年舉行不少於四次平常會議,特別會議由主席主動或應至少三分之一的社專會成員書面請求召開。專責小組由全體會議的決議設立,除由社專會成員組成外,還可包括在社會工作領域獲公認為傑出的人士、學術機構、公共或私人實體的代表及專業顧問, 當中指定一名成員為協調員。三是社專會的技術、行政及後勤輔助由社工局提供。

社工局早前接受訪問時指出,待行政會通過相關行政法規草案後, 將確定十一名社專會委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