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昨在會址舉行“社工專業工作認可及註冊”講解會,與會者眾。會上讓社工同工加深了解有關制度的發展現況,希望通過文本的推廣和案例的參考,進一步提醒同工需做好倫理工作。
講解會昨日下午二時半舉行。該會會長潘志明、理事長吳婉瑩及澳門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主席區志強主持。據介紹,《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已於今年四月二日正式生效,澳門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去年開始工作,標誌着澳門社會工作專業進入一個新的里程。
制度兩條腿
吳婉瑩介紹社專會成立情況,包括由資格認可專責小組、持續專業發展專責小組及專業倫理及操守專業小組等組成,職責是討論和分析社工專業資格認可準則及專業資格認可申請等,並向委員會提供意見和建議。專業制度分“兩條腿”,一是申請,通過社專會的學歷審查(但首三年可豁免)取得專業資格認可;二是註冊,取得由社工局認可的執業能力。
認可九百人
她指出,擁有社工學歷的公務員,只需進行學歷審查。截至上月廿八日,已在網上開戶者有一千四百八十二人,已提交申請有一千一百四十三人,通過資格認可者有九百三十四人,待評審有一百九十一人,不通過資格認可有十八人。
潘志明冀已註冊的社工盡忠職守,避免墮入倫理陷阱。區志強稱,短短幾個月,已審批逾千人的資格認可,足見整個社工界都很關注專業資格認可。
問到學生輔導員是否需要註冊,吳婉瑩稱,無論是否從事社工服務,凡擁有社工學歷背景的同工都應進行學歷審查。學生輔導員即使沒有註冊,但因涉各專業範疇,故職務不會被解除。但如具備社工學歷者想從事社工,須獲學歷認可及註冊,才能按照法例執行專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