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 持续进修活动的规定

——2021-10-29——

社工持续进修是确保社工专业服务水平的维持与提升,社工参与持续进修,可取得和发展适合其执行专业职务及提高其专业、个人质素的能力及才干,并更新从事职业的知识。

根据第5/2019号法律《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规定,社工的注册续期取决於其每三年参与总时数不少於四十五小时的持续进修活动。此外,首次申请社工注册的人士,且提出申请之日与发出专业资格认可证明书之日相距超过三年,也须具有不少於四十五小时的持续进修活动。

特区政府正就社工持续进修活动订定补充性行政法规,预计明年初正式公布。法规将规範举办持续进修活动的实体资格、社工修读的活动类别、时数及方式等。社工可按自己所实际参加的专题培训、工作坊、学术研讨会、讲座、交流、考察或走访,或发表个人学术论文、文章、书籍,以及经验分享或报告会等活动,向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社专会)申请作为有效的时数计算。而个人持续进修的内容应涉及以下几方面:

1.  社会工作理论与概念
2.  社会工作实务与技巧
3.  社会服务行政与管理
4.  社会福利与政策
5.  社会工作研究
6.  社会工作与法律
7.  社会服务和应用
8.  多样性与社会公义
9.  社会工作伦理
10. 其他 :经社专会认为适当的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社工在三年有效的注册期内修读的培训进修课程和活动,在本补充性行政法规正式生效时,均可向社专会提出作为持续进修的时数认可申请。

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