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社专会第一次审议专业资格认可申请 (2020年4月14日)

——2020-04-15——

「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下称“社专会”)於4月9日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全体会议,是第5/2019号法律自4月2日生效后首次根据本法律第七条(二)项规定,进行评审和议决专业资格认可申请。

4 月2日至4月8 日期间,社工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网上系统录得有728宗的开户资料,其中546宗已正式提交专业资格认可申请,包括20名市民亲临社专会,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当场完成网上申请手续。而社专会辖下的「资格认可专责小组」成员随即根据社专会透过第1/2020号通告公布的《专业资格认可评审准则》,举行专责小组会议,评审了其中212宗资格认可的申请个案,并於4月9日提交全体成员审议,获得大会通过。

在这批获得通过的人士当中,172名在澳门本地取得社会工作学学位;其馀40名中有33名毕业於中国台湾,另有7名分别在中国内地及香港等地取得学位。至於学历方面,其中具有社会工作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的人士共有179名,具三年制社会工作高等专科学位有20名,社专会也同时确认其中13名申请人具备从事社工职业的适当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社专会将会向获得认可资格的人士发出“专业资格认可证明书”,以证明其具社工专业资格,并已在社专会作登记。

 

全体会议当日,出席的成员包括:主席区志强,委员王翠华、潘志明、林敏芝、梁伟峰、何嘉欣、吴婉莹、冼惠萍、唐宁、何锺建,以及候补委员刘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