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5/2019号法律《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 (以下简称《社工制度》)第十七条第二款(一)项及第十八条规定,注册续期取决於申请人已参与持续进修活动,而社工须每三年参与总时数不少於四十五小时的持续进修活动。
个人申请持续进修活动时数确认时,请根据以下内容及指引,登入社工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系统(https://www.infoswreg.ias.gov.mo/welcome)的个人帐户,填写个人已完成的进修活动,内容应有由培训实体发出的证明,其内须载有活动名称、举行日期及活动时数,又或可证实已参与活动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由社专会审查后,结果将登录於其个人帐户内。
已按照《社工制度》取得以下资格的人士:
1.专业资格认可;
2.执业注册。
1.提升社工之专业知识及技能,保证社工服务的专业性、有效性。
2.提升社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坚韧力,促进个人和社会发展。
3.巩固社工持续进修的精神,达到终身学习之目的。
4.扩阔社工的国际专业视野,促进社工专业的转化能力。
1.符合专业价值和核心能力
2.促进专业交流及扩阔专业视野
3.增进专业分享及个人成长发展
4.认识社会服务与本地化发展及其特性
5.回应社会需求及专业发展趋势
社工须每三年参与总时数不少於四十五小时的持续进修活动。
持续进修活动分为两大类,分别是 “结构式"和 “非结构式”进修类别 。“结构式"是指具明确研习主题和目的,并令参与人可获得专业知识或与执业相关的资讯的活动,当中包括学位教育、专题培训或工作坊、学术研讨及交流等; 而“非结构式"是指由个人自主进行或参与的活动,其修读方式尤其包括社会工作者以培训员、讲者或作者身份就社会工作经验作总结与分享,以及参与有助促进个人成长及提升正能量的活动。
持续进修活动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学士学位以上学位课程(不包括学士学位)
2.专题培训
3.专题工作坊
4.学术研讨会
5.专题讲座
6.专题交流、考察或走访
7.学术论文、文章、书籍
8.个人工作经验分享或报告
9.促进个人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
10.其他:经社专会认为适当的类别
备注:注册社工所申报的持续进修活动,其所属的活动类别由社专会确定。
内容应涉及以下几方面:
1.社会工作理论与概念
2.社会工作实务与技巧
3.社会服务行政与管理
4.社会福利与政策
5.社会工作研究
6.社会工作与法律
7.社会工作伦理
8.其他:经社专会认为适当的内容
个人参加培训实体举办的进修活动,需按以下定义填写相应的活动级别:
1.入门:基本内容及理论,对某特殊情况的资讯、处理以学习及理解内容为主。其目标对象为应届毕业生或最近改变了工作领域的个人。
2.进阶:内容着重於技能培训及强化知识,以具体情况下使用信息并理解及实践内容为主。其目标对象为在相关实践领域具有一年或以上经验的个人。
3.高阶:内容涵盖应对复杂性和多样性的议题,并进行分析、整合,以及创建新的模式。其目标对象为具有多年相关工作经验的个人。
4.不适用
有关持续进修活动时数计算规则,请参考可纳入持续进修的活动及时数计算规则:https://bo.io.gov.mo/bo/ii/2022/08/avisosoficiais_cn.asp#cpas
倘个人所参与的进修活动已由培训实体向社专会作出预先认可,并经由培训实体於进修活动完成后提交社专会作时数确认,个人可直接登录系统查阅(https://www.infoswreg.ias.gov.mo/welcome) 。
个人须透过开设於社工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系统的帐户(https://www.infoswreg.ias.gov.mo/welcome) 向社专会提交已完成的活动及活动累计时数,或於办公时间内亲临社专会,利用社专会的专用电脑自行上载相关资料。系统内尤应填写:
1.活动名称
2.主办机构
3.目的
4.活动得着(字数100至300字)
5.活动类别
6.活动内容
7.活动级别
8.培训对象
9.活动日期、时间及地点
10. 培训员或讲者及其资历(包括简介)
11.活动费用
12.活动时数
13.活动简介(字数不超过100字)
14.上载由培训实体发出的证明文件,内容须具以下资料:
活动简介 尤应包括:课程考核、出席率、评估方法及大纲等;此外,亦尽量提交:讲义、Power Point、文章、参考书目等。倘所提交的资料不齐备、不符合要求或须作补充说明的情况,个人须於收到社专会通知翌日起计的10日内,透过系统或电邮补充/更改资料,否则社专会将按原申请资料作评审。
社专会於个人交齐活动申请所需的文件后起计45日内,向个人发出申请的审批结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