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申请认可须知

  • 从事社工职业必须取得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
  • 已办理社工注册的人士方可使用“社工”专业职衔。
  • 第 5/2019 号法律《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生效前已於私人实体任职的社工,须於2021年4月1日前提出申请。
  • 持有三年制社工学历或祖父制人士自2021年4月2日起不获接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