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过渡安排 (2020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日)

  • 私人实体的现职社工须於2021年4月1日前提出申请
  • 过渡期内可选择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一站式服务
  • 持有以下任一学历的人士,只限过渡期内提出申请:
1) 三年制社会工作高等专科学位;
2) 具中学毕业或在澳门取得两年制社会工作课程文凭,且在法律生效之日於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私人实体以“社工”职衔执行职务不少於十年(即祖父制);
3) 社专会认为具备从事社工职业的适当学历。